打击电信诈骗,加强警示教育,都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某些地方反电诈的做法就显得过于超前,让人完全看不懂……

温州市文成县卫健局近日下发文件,对该县一家医院和职工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原来,这名刚入职场的小护士因轻信“朋友”发来的信息,向其转账49680元,后来才知道是朋友账号被盗,遭遇了电信诈骗

作为电信诈骗受害者,小护士赶紧报了警,期待公安人员能够帮忙追回损失。没想到啊没想到,她这一报警,上级主管部门文成县卫健局可不高兴了:

怎么着?我们在卫生系统辛辛苦苦宣传反电诈好几年,领导三令五申要加强防范教育,你们都当耳边风是吧?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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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刚刚被电诈了5万元的小护士,又因此被自家单位扣除绩效1000元,2年不得职级晋升。小护士所在医院也被卫健局扣除绩效奖10万元,真可谓是“一人受骗,全院连坐”。

如此处理,我是真心看不懂……

你说小护士有错吗?她当然有做得不那么好的地方,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出于关心与爱护,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都可以给她补补课,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但是你们给人补课的方式就是扣钱加处分吗?怕她不够疼记不住教训所以再加一顿社会毒打是吧?如果我的语文知识没有全部忘光的话,这种应该叫落井下石、伤口撒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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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医院有错吗?医院当然有做得没那么好的地方,上级分派了反电诈的职工教育任务,现在职工被诈骗了,至少从结果来说反电诈教育的成效是没那么好。

问题是,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对医护职工的培训最重要的必然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技能和医者仁心的职业道德,反电诈培训当然可以做,但总不能是头号任务吧?医院和职工是雇佣关系,总不能要求职工给“朋友”转个账要先给医院打个申请报告吧?

说到底,小护士和医院错就错在受骗之后报了警,影响了卫健局领导反电诈的KPI,领导不高兴,就没你好果子吃。

那不然呢?!

被诈骗之后就该自认倒霉,不要报警给领导添麻烦是吧?

只要不报警立案,就可以当作电信诈骗不存在是吧?

你们文成县打击电信诈骗的政绩就是靠处罚受害者来保障的是吧?

一点建设性意见:

打击电诈的重点是打击诈骗分子,而不是打击受害者,这是基本常识,希望文成县卫健局的领导们关注本账号加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