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信息,经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龙湖分局查明,汕头汕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从事美容专科医疗服务项目,截至2024年5月15日,未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龙湖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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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汕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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