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召开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年来全市法院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介绍,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下简称“统计期间”),广州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5件329人。在统计期间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

据介绍,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51人,占全部被判处刑罚毒品犯罪被告人的15.5%。注重对所有毒品犯罪被告人依法适用财产刑,对16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了解到,在统计期间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中,贩卖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2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80.73%。此外,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分别为28件和26件,各占毒品犯罪案件的10.18%、9.45%。

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将依托咪酯列入管制。在统计期间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共有20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73.45%,其中,涉依托咪酯的犯罪案件共有129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6.91%,占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60%以上,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

广州地区毒品犯罪还具有犯罪网络化程度明显的特点,在统计期间审结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有119件案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3.27%。另有23件案件系利用物流运输和贩卖毒品,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8.36%。

当天上午,市法院和5家基层法院还对11宗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14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了相应财产刑。该11宗毒品犯罪案件全部为涉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案件。

广州法院将不断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对将依托咪酯、羟丁酸等毒品融入电子烟油、饮料、酒水等物质后贩卖的,统一以查获含有毒品的物质总量来认定毒品犯罪的数量,以突出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对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坚持从重处罚。对既吸食毒品又诱骗他人吸食毒品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文 记者 何昱 通讯员 谢君源 毛榕谦
图 通讯员 郑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