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毒品犯罪,你是否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其实不然,新型毒品犯罪,正在以更隐蔽的方式悄然上演。近期,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利用寄递贩卖毒品案,而毒品竟暗藏在一面包店内。

“你好潘先生,有个快递到了,请出示收件码并签收一下。”潘某刚刚接过跑腿员手里的包裹,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包裹中是一个塑料纸包装的白色小瓶,而里面的油状液体正是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潘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通过微信购买电子烟油的事实。

几年前,潘某在打篮球的时候结识了朋友刘某。刘某的父母开了一家面包店,因父母常年在国外,面包店多由刘某打理。他称自己有渠道购买一种“上头电子烟”,吸食后可以产生“比较晕,想睡觉”的特殊感觉。这引起了潘某的兴趣,并决定买来尝试一下。此后,他多次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货款,刘某则在收款后联系快递发货。

“兄弟,再来一个,几点能发?”“最近警察在查这个烟油,我的几个朋友已经被叫去派出所了,上家很介意直接发货的,这次你自己叫跑腿员啊。”一天,潘某再次找到刘某购买烟油。考虑到“风声紧、管得严”,刘某要求潘某自己找跑腿员下单,去他家面包店里拿,同时嘱咐其删除聊天记录。潘某下单后,刘某立刻联系自家面包店。当天上班的员工小郭收到刘某微信后,按照其指示,从其存放在店内的一快递盒内取出一包裹交给跑腿员。随后,小郭又按刘某要求删除了聊天记录并消灭发货痕迹。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跑腿员将该物品送至潘某所住的酒店时,立刻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该涉案烟油净重5.9g,经鉴定其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ADB-BUTINACA 和4-Fluoro MDMB-BUTICA成分。公安机关还在刘某的面包店内查获藏匿的瓶装电子烟油55个,经称重、鉴定,在其中85.04克烟油中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成分(其中违禁成分含量介于0.02%至2.89%之间)。此外,刘某还多次收取潘某钱款向其贩卖此类烟油,并有偿帮助其他贩毒人员向购毒品人员快递具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经称重、鉴定,查获的电子烟油重量总计2.07克,从中检出 ADB-BUTINACA成分。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当前,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呈多发态势。为细化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堵塞寄递毒品渠道,长宁区检察院深化能动履职,不断丰富禁毒普法宣传载体,先后深入辖区12个相关快递配送站点开展法治宣传,利用站点每日晨会时间,向一线从业人员以案释法,介绍违规代购管制精神药品的危害,触达配送人员百余名,增强寄递从业人员发现毒品的能力及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目前,已先后有三名寄递从业人员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报告寄递异常情况,经追查核实已查获一起通过寄递运输的违禁化学品非法经营案件。检察官还结合司法办案制作禁毒宣传微视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识毒、防毒、禁毒意识,共同营造健康无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讯员 王奕颖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