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7日讯(记者 郭子硕)北京产权交易所最新信息显示,大业信托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全部41.67%股权,转让底价16.99亿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昨日曾经预披露此事,并引发业内热议。当时页面显示,“某信托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股权转让标为信托公司第一大国有股东所持股权(非控股权),同时该信托公司第二大国有股东拟行使随销权一并转让股权。

彼时,对于即将被挂牌的标的主体,有分析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很可能是大业信托。”对此,财联社记者屡次致电大业信托,均无人接听。有相关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大业信托对“是否为该项目挂牌主体”这一消息并无表态。而按照最新披露消息来看,引发热议的神秘公司正是大业信托。

不过,财联社记者留意到,此前预披露信息语焉不详或与合规流程有关。页面显示,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日期为6月27日,也就是今日。决议文件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意向受让方最高或可拿下98%股权

大业信托的股东包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京信电力)。上述公司依次持有大业信托41.67%、38.33%、20%股权。

该页面显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与随销权。截止本信息披露公告起始日,标的企业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京信电力均表示,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行使随销权或优先购买权。京信电力补充,若行使随销权,将出让18%标的企业股权。

披露内容显示,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向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企业股权的要约,具体比例由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自主决定。

换言之,根据以上条件,如果意向受让方发起相应收购要约而广州金融控股、京信电力全盘接受,则意向受让方最高或可拿下大业信托98%股权。

按照同步披露的财务报表,截至今年5月末,大业信托的营业收入为14462.27万元,净利润达4199.18万元,已超过公司2023年全年净利润3556.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大业信托已成立的信托产品规模 8042.87 亿元,存续信托资产余额780.97亿元。

昨日披露的项目推介信息也进一步透露了大业信托的架构。目前,大业信托实行双总部管理模式,均位于一线城市。其中,行政管理总部承担与属地政府、地方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对接沟通等职责,同时承担辐射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功能;异地管理总部为党建工作的主要领导中心和风控合规中心,同时嫁接当地优质同业、人才、资金、客户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化解实现赋能。在其他四个中心城市设有异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