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6月14日全市农村“三资”专项整治推进会议部署,近日,市林草局工作专班在振安区汤山城镇开展“三资”专项整治现场调研,振安区林草局汤山城林业中心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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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专班对“三资”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林草职责分工以及林改相关政策进行宣讲解读;从集体林地承包和经营流转合同的管理、违法侵占集体林地、违法砍伐林地等几个方面深入调研。

针对林草部门与农业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乡镇工作调度力度不够等问题,市局专班强调:一是加强认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是省纪委监委落实中纪委监委决策部署,深入整治各类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而开展的专项整治。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落实。二是加强清查村集体管理的林(草)地(含林木)流转合同存在的违反《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问题,并结合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排查违法侵占村集体经营的集体林(草)地,违法砍伐林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和资源管理,建立完善资源流转档案管理等制度。

(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