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博辉蓝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制定居民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被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罚款3000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9时40分,在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东苑社区未为居民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制定治理方案。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了上述行为,并由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6月25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博辉蓝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表示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

北京博辉蓝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构成了未制定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罚款基数3000元,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4年6月25日对其给予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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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