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说起......

2023年3月,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经营批发日用百货的阮某,因涉嫌非法倒卖烟草以非法经营罪在一审中获刑五年。而二审期间,阮某某却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麦积区烟草局已经收回和注销了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最后牵涉出的,竟是麦积区烟草局涉嫌“伪造证据”的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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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梳理:

因未及时保存照片

而多次摆拍?

在一审过程中,控方明确指出,阮某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已被吊销的法定状态下,擅自从第三方处购入卷烟,并将所购卷烟转运至麦积区城区内部分商店进行销售,并因此非法获利达2万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但是,阮某在二审中强调,自己在案发前并不知道的零售许可证已被注销,所以提起了行政诉讼。

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则表示,2019年5月7日他们责令阮某停业整顿,但期满后,阮某某并未及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延期或恢复营业手续,因此在向上级单位汇报后,通过《天水晚报》发布了相关公告声明,要求阮某在一个月内,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延期或恢复营业手续,否则将依法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阮某并未申请办理任何手续,所以才注销了他的许可证。

如此以来,似乎倒也合法......后面的一切就变得滑稽了起来。

由于无法联系到阮某,麦积区烟草专卖局就在阮某的核准经营地址以张贴通知书的形式向阮某“送达”。但是,这种说法却被事实打脸了。

监控视频显示,2024年5月29日和31日早上6点多,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去到阮某的经营地址,张贴许可证收回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在拍照记录后,又人为撕下。而察觉到店铺外的春联横批“恭喜发财”是2024年春节张贴的,可能会成为证据bug,于是6月2日凌晨1点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阮某的店门口,把“恭喜发财”的春联横批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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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极目新闻

对于这一行为,麦积区烟草专卖局表示,是因为2021年工作人员送达后未及时保留照片,为了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供,因此两名工作人员擅自做主补拍。成人后,麦积区烟草局在法庭上向审判长和阮某道歉,并表示会对涉事人员进行行政处分,但坚称收回并注销阮某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02

法律分析:

多次摆拍后道歉了之?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在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方承担,如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需详尽提供与所执行行政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行政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阮某的案件中,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的“擅自补拍”行为暴露了其在证据管理上的漏洞。而为了掩盖自身的错误,烟草局选择了“伪造证据,而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对行政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

了解《行政诉讼法》的都应知道,其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原则上行政诉讼中所有证据都必须是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就已经收集到的,除非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极端事由,或原告在诉讼中新增了其在行政

而麦积区烟草专卖局的涉事工作人员,因为考虑到在诉讼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就擅自做主去到阮某的经营地址进行补拍。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由麦积区烟草局在法庭上就“补拍”向审判长和阮某道歉,并表示将对涉事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对于这样的处罚,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认为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伤害的是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有专业律师认为,涉事工作人员伪造该证据,不仅是为了避免行政诉讼败诉的风险,更有可能在阮某涉及的刑事案件中造成对当事人错误的定罪量刑,此行为从恶劣程度上同样涉嫌刑法中的伪证罪。

诚信是社会信任的基石。如果连行政机关都可以伪造证据、逃避责任,那么公众又如何信任政府?在阮某某案中,烟草局的伪造行为引发了公众对政府诚信的严重质疑。公众纷纷表示,如果政府可以随意伪造证据,那么普通民众在面对政府时还有什么保障?

03

结语

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每一个公民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阮某某案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政府公信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可信赖的法治社会。

对此,我们应呼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杜绝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除此之外,公众更应参与监督,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而对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