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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一系列“小改革”措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改革促发展 着力优化发展软环境

该院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不断丰富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亮点。

服务特色林果产业强发展。设立哲林芒果产业法律服务点暨“无讼企业”示范点,提示交易风险,落实好“服务促进花果蔬菜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服务和促进永仁县“一县一业”特色产业发展。

服务“幸福里”社区更幸福。依托“幸福里社区”法律服务点的“幸福”调解工作法,为企业及务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商园区发展、共防风险隐患、共建平安社区。

服务遗留闲置土地促转型。通过深入调研、实地踏勘,分析历史遗留闲置土地问题中蕴含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司法助力盘活闲置土地,为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了司法保障。

  以改革破难题 着力提升质效硬实力

抓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参与,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针对调解组织“不愿调”“不会调”“不善调”的问题,该院建立“一中心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成立“永仁法院诉前调解指导中心”,建立“法官联村+多元解纷”机制,由8名员额法官一对一联系对接7个乡镇和行业调解组织,加强调解业务交流和指导,不断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办好个案。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注重判后答疑、释法明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案结事了,将《履行义务告知书》内容嵌入判决书中,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运用诉前保全、诉前鉴定、“渐进式”保全等多种措施,打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组合拳”。

  以改革强基础 着力惠及更多群众

守护“夕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诉讼服务窗口”,充分保障老年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结合赡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托起“朝阳”。聚焦“法治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创设“小法官成长营”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离婚案件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依法撤销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资格,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倡导“家风正”。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奏响“普法曲”。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选择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讲解,将法治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提升了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