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利益,提升网约车服务水平。宜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近期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网约车问题报请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上级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召开网约车行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品质”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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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于7月1日在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议室召开,约谈对象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网约车公司负责人。洛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苏志刚,执法协调科主任孙丽娜、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宜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清波等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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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通报了近期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网约车问题及调查结果,针对滴滴平台存在部分车辆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以及部分驾驶员未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问题,要求滴滴平台等网约车平台要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以下整改措施,合法规范运营,推动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严格审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确保所有在平台上运营的车辆均持有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所有驾驶员均持有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员的审核、监管机制,确保平台上的每一笔订单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已发现的无证车辆和驾驶员,要求立即进行下线处理,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满意度。

本次约谈会进一步规范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请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下一步,宜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网约车市场运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规范经营行为,全力保障运输市场秩序。(樊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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