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骂人,是侮辱他人的一种行为。一位律师指出,侮辱他人也是一种犯罪,对于情节严重者,可定为侮辱罪、诽谤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情节轻微者,可根据情况进行判罚。

在民间,骂人现象普遍存在,当有人遭受了他人的辱骂后,会因为受不了而走向极端,而一旦被骂者走向了极端,骂人者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呢!

这不,西安的一位房东,竟然疯狂辱骂挖苦了一位大三女生程橙(化名),从而导致程橙喝农药自杀,最后引发了一场官司呢!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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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据早前的报道,2021年6月11日,大三女生程橙在西安市新城区租住了×××苑任某某的房子,租期为一年,租房合同约定,房子的起租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房子的终租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房租为每月1900元钱,押金为3000元钱。房租共分两次交清,第一次交房租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第二次交房租时间为同年11月14日。

租房合同还约定:程橙在租房期间,不能擅自退租,如果程橙在租房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房东任某某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

在这份合同的末尾,还订立了一个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约定:在合同期内,如程橙想要转租,需要提前和房东任某某协商,如经过房东任某某同意,程橙可进行转租,转租成功后,房东任某某退还程橙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早前的报道中还称,2021年10月,程橙想回家了,当月31日,程橙的父亲将程橙从西安带回了商南县。在离开程橙所租住的房间前,程橙的父母、叔叔以及程橙一起打扫了房间,待房间打扫干净后将房子退给了房东任某某。当时,房东任某某并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只是说等押金扣完水电费后返还余额。

从2021年11月10日开始,程橙和房东任某某就开始协商退房租和押金一事。当时,房子已经有人入住了。程橙认为:房东任某某应该退回押金2500元左右(水电费470元左右,按照500元计算)和一个月未住的房租1900元。

但房东任某某认为,他找人重新打扫了卫生、擦了玻璃、重设了房门密码,另外,卫生间花洒漏水、卫生间上的灯掉下来了,这些都需要扣钱,他认为只能退还2000元左右。同时,任某某还称,程橙必须找到中介后才能退掉这些钱,但当时已经找不到当初的中介了。于是,任某撂下话说:“如果你找不到中介,2000元也不会给。”

程橙听房东任某某这么一说,便给房东任某某发消息称,她要去法院起诉。正是这一条消息激怒了房东任某某,房东任某某称,既然你要起诉我,那你就起诉吧!我一分钱都不会给。

余下的过程就是双方都“杠”上了,而在双方“杠”上之后,房东任某某发微信狂骂了程橙。由于程橙承受不了房东任某某的辱骂,因此,便喝农药自杀了。

在程橙自杀之后,程橙的父母将房东任某某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的审理,于2023年4月13日做出了一审判决,

2023年4月13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服毒自杀的西安大三女孩程橙的生命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任某某赔偿程橙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7464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194643元。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任某某表示不服,于是,进行了上诉。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后认为:

房东任某某辱骂房客程某的行为,给程某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存在过错,其行为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相悖。虽程某系服毒自杀,但房东任某某的行为与程某自杀的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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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声音

网友春天的故事:房东赔的不是钱,而是一个年轻生命的尊严。为法院的判决叫好!

网友你来我往:房东故意刁难租客的事情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不是房东任某某故意为难程橙,要她找到已经消失的中介,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吗?想必,是不会的呢!由此可见,房东任某某的无良。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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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观点

房东与租客的关系虽然仅仅是一种合作关系,但作为房东来说,应该懂得善待租客,毕竟,租客是房东的衣食父母呢!哪里会有人不善待自己的衣食父母的呢?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房东任某某刁难程橙的做法的确有些不妥。房东任某某应该对程橙的自杀负赔偿责任。法院的判决是无可非议的。

另外,程橙作为一名年轻人,应该懂得扛住压力,程橙连挨骂的压力都没有扛住,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