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的是,从十八大以来,加强练兵备战以后,部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方的政策越来越好。因为在部队时,大家信奉一个观点:今天的你们,就是明天的我们。

所以,国家出台的安置政策体现一个导向:强化“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安置越好”导向,体现尊崇优待。

部队的正团职干部,在部队服役时间一般不会低于20年,如果是从士兵开始干起,服役时间将会更长,对部队作出的贡献也就更大。

毕竟,一个人最美好的青春,挥洒在了火热的军营里,24小时随时待命,舍弃了跟家庭团聚的时间,舍弃了个人养老抚小的时间,可以说服役时间越长,对家庭的亏欠就越大。

因此,国家的安置政策导向和服役时间挂钩,既是对转业人员的鼓励,也是对现役人员的安抚。

目前,部队军官职务实际上跟地方行政职务并没有标准的对应关系。正团职干部能不能对应地方的正处级职务,其实每个人理解都不同。但从地方一些会议级别参加人员信息上,可以辨别出大致关系是:

县级市人武部长(正团),一般兼任县委常委(副处);

市军分区司令(正师),一般兼任市委常委(副厅);

省军区司令(正军),一般兼任省委常委(副部);

副大区职,相当于省委副书记,排名比较靠前的副部;

正大区职,相当于省委书记/省长 ,一般是中央委员、正部;

军委委员,相当于国务委员(参见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副国;

军委副主席,政治局委员,相当于副国。

关系上虽然如此对应,但实际上部队的正团职干部和其他军官,在转业回地方安置时都会理所应当的认为自己应该对应地方的正处级职务。如果安置为副处级职务,就属于降级安置,这也是很多团职干部和师职干部在转业安置时最大的痛点。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驻军数量、安置任务量的不同,正团职转业干部的岗位安排会存在一些地域差异。

随着近几年安置政策的越来越好,从安置整体情况来看,在安置任务相对轻松的地方,正团职干部有可能直接被任命为正处级职务,或者被任命为单位的二级调研员,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好点的还能进市直单位的党组。

而在安置压力较大的地区,可能会被安排为副处级实职,如副县长、副区长,或是县人大、政协副职,以及市直机关副职。尽管在职务上是副处级,但他们的经济待遇上仍可能保留正处级标准。甚至在一些安置任务极其繁重的地方,正团职干部可能只被安排为市直部门的党组成员,但依然保留正处级待遇。

此外,具体的安置情况还会受到军转安置政策的影响。比如,不少地方安置时(尤其是省直部门)会采取双向选岗、直通车安置,以及考试择岗等方式安置。军转干部在接到安置意向表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报送到军转安置部门,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由军转安置部门指令性安置。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安置单位和不宜公开选岗的岗位,还会实行指令性挑选安置。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个人安置定级上的不同,因为要结合安置单位的实际情况。

总的来说,正团职干部转业地方后的职务安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但从近几年安置的整体情况看,不少正团职干部不管是安置到省直单位,还是安置到市直单位,保底都是二级调研员。有能力、有助力的,还能在市直单位中进入党组。这样的安排,也算是不错的了。

另外一个事实就是,绝大部分转业干部,包括团职和师职干部在内,在地方后续的发展,都不太可能会超越个人现任职务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