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艳与被执行人林进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林进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张艳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林进名的财产线索。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本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能提供上述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被执行人:林进名
公民身份号码:4415021982****5012
执行标的:89463元及利息
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新塘村17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774-3833669
来源:龙圩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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