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日,一地为救市,又贡献出了一计奇招!它,就是昆明。

房谈君原本以为不过就是一些老生常谈,但阅读下来发现,这次的新政值得全文背诵!

在商业用地方面,昆明宣布将在原则上暂停新的商业办公用地的供应,此外,还打开了调整用地性质的口子!

此举是否意味着,开发商的春天总算来了?现在就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变更土地性质难?官方给你送温暖!

7月8日,昆明市政府的官网上,挂上了一条《关于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措施》内容,昆明市将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原则上暂停新的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除非企业有明确需求。此外,对于已出让但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昆明市允许其按规定转型,用于养老、文旅、体育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对于申请调整用途为住宅的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将研究其可行性。在符合片区总体功能定位和满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原则上收回土地后按程序调整规划,并重新组织供应。

此外,《措施》还提出,对已出让的用地,在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申请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

对此,房谈君的点评是:闷声做大事!

从前,开发商们要想变更土地性质,可以说是比登天还难!现在政府却主动“送温暖”:不仅可以将类住宅转型,还可以申请调整用地指标,可以说是解决了商业用地“老大难”的问题!

“商改住”、“住改工”!各地卷出新花样

昆明这一波的调整,力度是空前的,但绝非个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中支持租赁住房建设的内容备受关注: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

明面上是在说租赁房,实际上却是为各地供地性质的调整增加了空间!有了官方的明确支持,各地为去类住宅库存纷纷跟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多达16省已实行了“商改住”。

而在这些已踏出变更土地性质第一步的城市中,就包括了万宁。

顶着商办类产品库存高达167万平方米的去化压力,6月25日,万宁市政府印发了《促进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方案》。

该《方案》一出街,立刻就被标榜为“当时全国独一份”,因为该《方案》称,在设置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商办类商品房参照住宅管理,购买此类商品房可享受与住宅同等待遇,比如家庭子女就近上学,用水、用电、用气等与住宅同等收费标准等。

这一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印发,不仅表明实施了近3年的严禁“商改住”政策的“破冰”,还极其具有爆炸性!

经房谈君整理发现,在此前,从未听说过哪里的商办可以凭房本入学,万宁可以说是彻底“明牌”,不仅要大力推动商住去库存,还要开发商们活下去!

万宁对近期“商改住”热潮进行了跟进,但在土地性质上寻找行业的转机,它可绝非首例。

2023年4月11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支持商改住、住宅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只要在中山市符合条件的商业、住宅用地转为工业用途的土地,就可以享受对应的奖励政策!

这个奖励政策可受到了多方关注,中山市也制定了对应细则:对原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后形成的商业、住宅用地调回工业用地,重新申请的,将把原改变土地用途时已补缴的土地价款,作为本次土地用途改变的补贴发回。

此外,奖励政策还包括有优化自持比例和物业分割销售、提升行政办公和生活配套设施占比、入驻企业亩均贡献作阶梯式奖励等多个方面。

各显神通!专家对此怎么看?

在这场土地性质变更改革战役中,各地可以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那么,福州又掏出了什么法宝呢?

7月2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区低效存量工业仓储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实施意见》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现状保留使用、内部改造、拆除重建或宗地内空地新建四种方式建设批发市场、酒店项目,土地用途进行相应变更,改为旅馆用地的应先拆除后重建,适用范围为四城区二环路以外区域。

“工改商”推出虽然站在市场的角度来看意义并不大,但好歹也算是踏出了变革的第一步。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土地性质变更,如商改住、住改工等,作为市场调控手段之一,可能在特定条件下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例如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多元需求来激发市场活力等。然而,其救市效果需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政策配套、市场需求变化等多方因素。同时也需要考虑合理规划与严格监管,避免盲目跟风与资源浪费。

国内首部地方楼市编年史《地产30年》书作者、福建省中房研究中心主任叶传杰则认为,昆明本次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用地性质以及产品结构,做出一些调整的新政措施,还是相当不错的。对结合实际情况去库存,和扶持开发企业,是有一定意义的,也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但在具体出台"工改住"还是"商改住"等相应政策措施上,还是要"因城施策",特别要警惕的是,这种救市好政策,别沦为ZF赚取土地财政的另一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