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公然违法?
在青海西宁,一名孙姓男子在派出所被多人拖到女厕所殴打,而打人者还特别嚣张,称“厕所没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
(来源:大风新闻)
孙先生父亲患癌,母亲又扭了脚,孙先生就从深圳回到老家照看父母。
因为当时处于疫情期间,当母亲脚好了一些,孙先生便带着母亲下楼做检测,结果因为扫码显示异常,两人就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据孙先生回忆,当时有5人被带到了派出所,民警将5人骂得狗血喷头。
孙先生母亲就跟民警解释没及时做检测的原因,没想到民警骂声直接指向了孙先生母亲一人。
孙先生连忙让其母亲别说了。
结果这个举动引起了民警的不满,随后有几人冲过来连拖带拽的将孙先生弄进了女厕所,将孙先生打至昏迷,小便失禁。
在孙先生昏迷之前,竟还有民警嚣张地表示:“厕所没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
事发后,孙先生接受治疗并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孙先生外伤致头皮挫伤评定为轻微伤;而其右侧6-7根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从法律上讲, 如果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施暴者就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如果真如孙先生所述,那么涉事民警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自己的遭遇,孙先生多次要求警方立案追究涉事民警的刑事责任,然而警方却迟迟未予立案。
如果遇到警方不立案的情况该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6条,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对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也就是是说,当受害人在遇到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第一是向检方申请立案监督;
第二是申请刑事复议;
第三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目前,孙先生被故意伤害一案已经立案,至于具体情况是否像孙先生说的一样,还要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涉事民警不仅要面临判刑坐牢的结果,还会被开除公职,断送自己的一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