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闪电狗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申诉被处以罚款1000.
2024年06月25日,渭南市邮政管理局就渭南闪电狗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申诉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渭南闪电狗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笑天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新盛路中段华年酒店南邻巷内西库房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未按规定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申诉
三、主要事实
未按规定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处理用户申诉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按要求改正
承办单位:渭南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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