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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下,武陵区法院、鼎城区法院联合参与,部分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干部参与见证,对妨碍法院执行的常德某服务公司依法采取强制腾迁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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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常德某置业公司因破产清算,其名下的一宗土地、两栋房屋被依法拍卖,买受人竞拍成功后,及时支付了价款,办理了相关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常德某置业公司在破产清算前,已将其中一栋房屋出租给常德某服务公司经营宾馆,期间进行了装修但未完工,租赁合同现已到期。该房屋被依法拍卖后,常德某服务公司以房屋装修未获补偿为由,拒绝将装修留在房屋内的大量废旧板材和物品搬离。经仲裁,该诉求被依法驳回,故破产管理人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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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承办法官多次与常德某服务公司负责人沟通,该公司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还扬言采取过激行为,多次阻碍法院依法执行。经公告期满后,常德中院决定采取强制腾迁措施。行动当天,常德中院、武陵区法院、鼎城区法院共出动20余名干警,对被执行的标的物周边进行安全警戒,安排人员搬运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并装车运至指定保管场所存放。执行行动中,部分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干部见证执行全过程。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