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汉滨市监处罚〔2024〕89号”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0元;2、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予以警告;3、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上述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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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