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府检联动”优势,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涉企行政争议案,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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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化解争议

基本案情

廉江某电器公司于2005年登记设立,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热水壶等。2024年1月,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312台,销售货值金额9235.2元,获利1123.3元,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123.2元,罚款21240.96元的处罚。随后,廉江某电器公司对该行政处罚不服,向廉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检察履职

(一)“府检联动”,合力化解争议。廉江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根据湛江市司法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意见》,致函邀请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参与该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收到邀请函,高度重视,加强与复议机关的联系协作,派人员专门跟进处理,努力促进争议化解。

(二)调查核实,提升监督质效。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认真全面查阅行政处罚卷宗、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等材料。经核实,涉案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作出程序合法。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而且还存在法定代表人身患重疾、经营状况不佳等实际困难,其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诉求有相应事实支撑,合理正当。涉案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依法可以进行调解,具有化解争议的较大可能性。

(三)释法说理,达成调解协议。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积极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罚款由21240.96元降低至9235.2元。廉江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认定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该行政争议案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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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释法说理,促进争议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为企业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来源:廉江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