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慧鹏辞去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16日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慧鹏因个人原因辞去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长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 | 长子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