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创新办案思维,巧用“以牛抵债”形式成功执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6日,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因操作不当发生侧滑,与包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车辆损坏,经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某将保险代位求偿权转让给某保险公司,后某保险公司诉至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对王某进行追偿。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某保险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联系到本人。
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前往其住所地寻找蛛丝马迹。
王某父亲
“别说回家了,他都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的事儿我是一点也不知道啊。”
“大爷,您得跟我们说实话。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执行法官
原来,细心的法官在桌子上发现了写有王某姓名的未拆封快递。
王某父亲
“法官,我没想骗你们,我儿子打工一个月挣不了多少钱,还不上那么多钱。今年庄稼收成也低,那十几万我咋还啊......”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先是解释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随后又说明了被纳入失信名单可能会对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经过耐心地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的父亲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提出用自己养殖的20头牛抵债。
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牛抵债,只接受现金赔偿。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迅速进行积极协调,最终制定出了一个“两全”的方案,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找到了当地具有买牛需求的人现场买入了被执行人的牛,所得费用现场偿还了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圆满得到了解决。
来源: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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