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事,谁都心烦......
7月15日,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栏目曝光了桂林车主颜先生与桂林灵川县某车行因为合同定价产生的一起纠纷事件。
据悉,车主颜先生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等待提车时却被商家告知,网上签订的合同定价不作数,因此商家拒绝交付汽车。而面对商家的这种“无理”说辞,严先生表示自己无法接受。
三十万的销售合同
据颜先生介绍,因为他最近打算添置一辆汽车,2023年12月份他和爱人在桂林市灵川县某汽车品牌4S店订购了一辆新车。双方现场协商后很快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
“刚开始的话,这份合同签的是三十万九千八那款车的销售合同。(优惠后)他的总价是二十六万,包括上牌这些东西的上牌保险。签了这份合同之后由于没有现车,销售员让我们在网上订购”
颜先生说,当时他和爱人在销售员的指导下下载了该汽车品牌的APP软件并重新订购选配了一辆。网上订单合同成功后,4S汽车上在其APP内重新与严先生签订一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
“后面的购车合同,我爱人是通过APP生物识别确认的。这份实际购车总价就变成八万一了”
对此,《法治最前线》记者询问颜先生当初面对这份合同时是否提出过质疑。对此颜先生的回应是“当时我们只签署确认了购车合同,也没细看这些文字”
拒绝交车的经销商
2024年2月22日,颜先生在其APP内看到自己下单的合同车辆已到桂林的经销商处。当日,他和爱人前往经销商处办理提车付款时,双方对提车价格提出了异议。
颜先生说,4S店商家告知,因为网上签订的合同定价出错,所以拒绝交付汽车。面对商家的这番解释,颜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并要商家给个说法,之后颜先生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对此,《法治最前线》记者采访了商家,商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颜先生订购的车型当时店里没有现车,公司才让严先生在网上APP下单订购了第二份合同,但最终的汽车销售价格还是以第一份合同为准。
“想快一点拿车,就要下载一个APP的订单,让厂家看到我们需要这样的汽车,所以这个价格我都可以操作十块、二十块把车拿回来,且(订单)上面的金额是可以随意填的”
当被记者问到第二次签订的合同“填写的金额算不算数”时,商家明确的回复“不算”。4S店表示,它们适当补偿。可以在原来第一份26万的合同基础上宰赠送5次汽车保养。
商家的回应
但对于商家的说辞,颜先生表示不认同。“因为这个八万一(是)我们双方都是确认过的,双方都要承认,这个是有法律效应的”
为了认证自己的说法,颜先生说,他之后给该品牌的网上销售打过电话,对方答复,网上的购车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合同这个肯定真实有效APP上面的,至于店里为什么不执行,不给你车辆(前面您也说)店里是现在这个价格太低,他们亏钱,导致现在不给你处理”
客服人员表示“我们现在也会把这个问题上报上去,安排工作人员处理沟通这个情况”在得到客服人员的答复后,颜先生表示他想和4S店做进一步沟通。
2024年7月9日,颜先生再次联系了《法治最前线》记者。这次颜先生表示,现在厂家客服和商家既不履行合同也不撤销合同,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专业人士的建议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专业人士表示,(颜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份合同,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没有撤销这份合同之前,这份合同是有效的”
专业人士认为,该纠纷涉及一个法律概念——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即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因为自身的原因对合同的标立或者价款造成了重大误解,发生“重大误解的一方必须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误解成立,否则就应按照订购合同的约定执行。”
专业人士表示“消费者的一个诉求他可以要求交付车辆,在你交付不能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
这件事如今已经被曝光,那还是希望商家和严先生能够协商处理,尽快得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好处。对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类似的行为在桂林车行属于普遍现象吗?你遇到了会怎么处理?请大家转发这条新闻后评论区聊聊
▍内容来源:法治最前线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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