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装饰装修类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置水平,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州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分类管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处理等工作内容。
一、深入排查建筑垃圾源头产生核准及处置去向
为切实掌握我市建筑垃圾源头产生核准及处置去向相关数据,盘州市住建局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调度等方式,全面统计全市39个在建项目建筑垃圾基本情况。2024年以来,盘州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为293.15万吨,其中工程渣土293.11万吨,工程泥浆3吨,工程垃圾311吨,拆除垃圾32吨,装修垃圾8.5吨。以工地回填方式处理292.144万吨,弃土场处置0.7万吨,以其他资源化回收利用30.5吨。
二、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
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按规定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目前在建项目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垃圾处置方案35个。
三、加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
为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针对建筑工地施工特点,制定施工现场必须有监督信息、现场围挡、路面硬化、车辆冲净密闭、场地覆盖或绿化、垃圾分类、工程洒水、密目式安全网、智慧工地“九个100%”等措施,明确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00%分类处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建筑工程、市政等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严查、严惩文明施工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推进不力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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