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交通运输局于7月26日作出的“冀0900交罚罚决字[2024]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沧州公共交通集团胜途商旅客运有限公司所属冀J2Z922客运包车因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对沧州公共交通集团胜途商旅客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沧州公共交通集团胜途商旅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公交枢纽站调度指挥中心306。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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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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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