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开门大吉”
拉车门盗窃终获刑
不砸窗、不撬锁,只需轻轻一拉,现金等唾手可得,小轿车秒变“幸运盲盒”?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
案情简介
熊某某因无正式工作,一直没有正当经济来源,就萌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想法,2024年4月7日其趁夜深人静时,在绥阳县某乡镇的街上四处闲逛寻找目标,并通过挨个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熊某某发现一门面处停着的一辆轿车车门未锁,便打开车门进入车内将车内的19000元现金盗走。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另查明,熊某某有盗窃犯罪前科,且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绥阳县人民法院采纳本院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拉车门”盗窃,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以下几点,就可以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①下车要锁门。只要人离开,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
②放物要讲究。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千万不要误把汽车当做保险箱。
③锁后要拉门。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试拉车门检查是否锁好,从而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④停车要守规。车辆停放尽量选择正规的停车场。一时找不到停车场或者停车点的,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比较多的场地和路段。
来 源:绥阳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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