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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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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名下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执行悬赏,现发布2024年第8期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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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提供真实有效且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或者人身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申请人的承诺予以奖励。

两人及以上提供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郑重声明: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举报电话:0825-3170110

以上悬赏信息解释权归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何兵、蔡菊珍与杨晓举、雷雪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雷雪梅,女,汉族,1975年10月13日。公民身份号码5109221975*****222,住四川省射洪市太和镇德盛居委米市坝街3巷2幢9单元6楼。

被执行人杨晓举,男,汉族,1973年8月20日。公民身份号码5109221973*****215,住四川省大英县蓬莱镇玉峰街428号 。

执行依据:(2011)大英民初字第560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1092709.37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回款的3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

联系电话: 0825-6166061(李法官)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英县卓筒大道213号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已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或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时,按照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身份举报者举报不同信息的,由法院依照线索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奖励份额。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励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奖励。

特此公告。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日

来源:安居区人民法院、大英县人民法院

编辑:何 静

责编:王 遂

编审:曾晓梅

终审: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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