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标题:《申明:本人退出<翠屏文艺>编辑“组”,<镜中人>诗歌“作废”!】

【副标题:《申明:本人退出<翠屏文艺>编辑“组”,“镜中人”作废!》。】

备注:此乃本人原“稿”,而本人这里予以引用“篇幅”,如是他人那边予以“原稿”引用说明,虽然也是本人之引用,实际上并非其人真正原稿,但本人予以最大还原,还请见谅。

由于本人之前在《翠屏文艺》“帮忙”一事当中,意见不合,而我认为他人无法给我一个“公道”,故而我指出以下两点:

(1) 本人反对抄袭,也反对他人剽窃我的成果或者是盗窃他人“成果”,这是本人的原则,而本人的原则体现在一切尊重作者的利益上面,无论方式或者“方法”不同,反对阴谋诡计算计他人的行为,同时鄙夷“两面三刀”带节奏的行为,本人反对诽谤,以及反对一切行为上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而求得“上位”之举,本人尊重作者利益同时,尊重他人,无论是与我曾经“一同做事”过的人,还是其他行为甚至对本人造成不少伤害的人,本人同样持之以“尊重”。

本人没有淘汰任何一个作者,但他人的“淘汰”之举当中从一开始针对本人便口口声声提“职位”同时不停针对本人所修改诗歌进行“批评”,本人欢迎批评,然而这类人自己对于所“淘汰”作品不加以修改,有的诗歌挺好的,也淘汰,并且点评有些可笑,他人之事,本人不予以“干涉”,但是本人以为对方对我“贴心”,所以我为了避免争吵,不得不提出,要不帮对方改一个诗歌,对方当时说“好”,不料本人改好,对方予以否认本人劳动成“果”却盗窃本人劳动果实,因为本人之诗不是寻常诗歌方面修改,所以本人指出这一点后,发现“诸葛保满”那边无法给我一个交待,并且指责本人挑事,本人修改诗歌有到凌晨“四点”左右的记录,然而给本人几分钟时间也没空吗?……除了指责之外,只是忽悠,甚至说本人不团结。

(说明一下:我本人对于一些诗歌,是直接进行修改的。)

【备注:当时“黄红彦”在“淘汰”诗歌当中,是直接上面写个“淘汰”原因这种。】

【其人15首诗歌,淘汰了8篇,还有“一篇”“诸葛汝萍”的说是打不开,后面我将“文档”发给对方……后续对方审核了。】

我这里说“按照”对方写写看,是因为我心想是不是也得说个“原因”:后来我发现我这边直接“修改”完事了。

我个人认为写作或者诗歌创作属于一种“状态”;实难去对人进行评价,所以不想多生“议论”,故而我直接上手修改,说是让诸葛保满自己去联系原作者。

期间,我还说明对方作品有“哪些”特点,为何如此说明?……

(我这边15首诗歌,有进行文字修改方面的,我说明了改动“原因”。)

(本人特别指出:之所以说明特点,是因为我看诗歌从来不“止”于诗歌,我所修改的作为参考,他人可以进行自我修改,自己原“稿”直接改也行。

但是我所说“说明”的特点在于让诸葛保满了解对方那边目前存在的现状,知道对方那首诗歌要表达什么意思当中,我所提出的一个重点,这可以说是很隐晦的,但他人未必会这样做。)

“因为”凄厉的点评与人生格局的创见,从来是两“码”事。

接着说。

本人将聊天记录递出,然而诸葛保满那边不但持续指责本人,认为是本人的错,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

后续本人离开“翠屏文艺编辑组”,期间有人通过我的“微信”忽然之间要求我加那边群,我指出此乃试探之举,不如直言,句句叫我放下,我认为一个人承担责任,才是真正的放下,并且不愿意接受冤屈。

我最后的表达态度,对方不知道有没有反馈到?……我不得不“通过”微信验证向“诸葛保满”说明我的意向,避免被持续骚扰。

此事我虽然不忿,但内心认为诸葛保满因为诸事繁冗,虽然我这样的完美主义者表示不满,我自己也付出诸多艰辛却被误解,我坚信此人“人品”未必那么低下,但也深感失望。

可是我尽管认为黄红彦在之前撒谎诸多,与我进行让功之举而故意撒谎有所不同,其人剽窃本人“劳动”果实行为,是可鄙的。

也因为其隐秘而无法“捉摸”一般,但本人修改的从来不止是“诗”歌,在上一次修改当中,也包含了对方的认真的生活。

所以对于本人的修改不但无法理解之外,却将其进行剽窃之“用”:在剽窃之后,予以否认,说本人诗歌不行,甚至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话,令本人一直被攻击。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类事情的,本人不想破坏这种“团结”,也希望诸葛好好做事。

……是不是因为有的剽窃好像别人无法拿出证据,就无法证明事实一样?……有没有剽窃,作者心中自“知”,以本人“干预”他人之组“横加”罪名,岂不可笑!我以为你那么一个劲指出我的哪里、哪里啥的,我不欲起争端,只说你的诗歌淘汰那么多,我帮你“改”一篇看看……同时本人指出,你觉得不行,自己组内的诗歌可以进行修改,你怎么就打电话了?……

我都不理解你从一开始就跟我提主副“编辑”的事情是何用“意”?……而且当时本人与你也没有任何争议吧?只有你不断挑我的“刺”,而我也只是说你那边我“帮忙”修改一篇予以“避”过,怎么你剽窃劳动果实之后,一个劲否认我的劳动成果。

所以是不是觉得只要我没有放出证据,就不算剽窃呢?……只要是个作者,有没有被对方剽窃,我相信这个人心中是有“底”的。

……我踌躇了很久,我不愿意说出真相。

为什么?因为我认为“诸葛保满”在做事情,而我不想说人坏话。

但是,因为有的事情,只有作者心中明白,我便不能说么?……但是如果我不说,内心也很悲愤。

诸葛保满让我“团结”:我的天。我就纳闷,你有让我团结的事情,怎么就连几分钟的时间也不愿意去正视事实呢?……我不理解。

【本人之前帮忙“修改”:只是做个示范。】

本人之示范,是为了避免争端。有那个空一个劲挑错,为什么自己那边淘汰那么多“作品”不修改?……有那个时间一个劲“挑”我的错,怎么没时间一个个自己那边组里的是个进行修改?

“15篇”你所在组内诗歌,你淘汰了8“篇”,还有一篇“诸葛汝萍”的没有打开,你就没有“尝试”其它方法去进行打开吗?……在你我还没商讨之际。你给“诸葛保满”去了什么电话?这个时候咋这么积极?……我莫名其妙就接到分组通知,还什么所谓作家有“个性”:所以我就想说,“诸葛汝萍”文档你打不开,怎么不求助诸葛保满呢?……

本人这边给你打开后,发过去了。

我就纳闷,有些事情那么重要,你不先去解决,怎么很喜欢在一些事情上“去”另外“想”办法呢?我不太理解。

你这个脑回路,有所不同。

你说我是主编辑,你是副编辑,我强调我从未收到这类通知:即便后续诸葛保满说在“群”内发过这样通知,但我没有搜到这样的记录。

此外,我也没有加其它小群,去“参与”什么。

……并不是我不允许小群存在,也不是说“通知”是诸葛保满给你的“遮掩”,或者其它。

小群或者其它什么,很多,这些我晓得,但是我当时只希望将事情“做好”:没有心思名利之“争”,在你们这些事情上。

我也不希望涉及“利益”纷争,将我给搅和“进去”。

因为对我而言,我只是个人对诸葛保满那边予以负责,因为我是单方面当时愿意帮对方“忙”;换句话说,如果是其他人,我未必会去。

也不是其他人不好,而我是对他人的事情,随着我吃亏的增多,我已经有一种感觉,我尽量要避开一些争端。

所以我心想在那边看诸葛那边做事情,只是修改诗歌或者咋的,应当“无”事。

但是见鬼了。

我察觉到如果我认为彼此之间是朋友,也许对方是不是那么认为,“已经”不那么重要。

然而。你强调职位之“余”:却在彼此还没怎么商量的情况下,去那边说了啥,我不清楚。我只是察觉到自己一直被攻击。

所以我一直在解释,然而我一直被冤枉。所以我愤怒了。

因此,你一直提“职位”:可是在重要的事情上,好像又不遵守职位的约定。

最后我这边走人了。

恭喜。

(2) 本人此前给诸葛保满提过,本人修改“稿”勿用。

不知道为何“忽略”?……本人在朋友“圈”也发过这个内容,所以呢?……

【我说明下,为何我如此“忿怒”: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尊重性程度,不珍惜我的劳动果实。同时我即便给别人作个示范而已,绝不愿意他人窃取别人“成果”。】

难道说我“非”得让别人用我稿子吗?不是。

是因为我当时另有用意。因为本人也是一名易经作者,之前看某位作者的诗歌,看其人面带忧愁表情,故而我在修改当中有所寓意。

……但是其他人并不需要按照我改的诗歌非要如何,这是不可能的。

【说明一下:个人以为此篇“作品”未必需要淘汰。

倒不是坚持非要用我改的作品,因为即便是我改了后,也需要让原作者自己判断,或者修改。

个人觉得他们自己改自己的作品是最好的。】

另外也说明一下,后来我多次跟诸葛保满提及这篇,对方就说是我“逾矩”之意。我感到很荒唐。

因为黄红彦一直挑我的刺,我不想跟对方争论,或者争吵,或者争辩。于是提出对方淘汰的“文章”进行修改。

对方自己将淘汰的作品也没进行修改。反而对我这边已经修改了的作品,进行“批评”:我已经说明我这边看法,并且表明怎样,还在坚持如何……我不得不提出,对方那边诗歌要“修改”之事。

以让对方离开这种“状态”。因为我不想争。

“你们”肯定好奇,我为啥回复这么多!

因为我跟对方刚“二审”,也就是说还在“商量”阶段,对方直接说将“稿件”发给诸葛保满,我感到很奇怪。

……后续我接到诸葛保满电话,后来又说两个人谁也不服气“谁”啥的,将我一通指责。并且本人说明自己感觉被误会了。但是诸葛保满那边还说是我在吐槽。

我感到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故事”。

【再来说我的修改。】

【我并不是贸然修改。而是在尝试用我的风格去进行修改,尝试之前,先询问过的。并且我也表明:他人组内作品,最好自己修改。】

至于对方之前跟我的回复,你们可以看一下对方的态度。

(可以知道,我本人对于他人一个劲指出我哪里怎样,我认为对方可以改一个版本给我看看。然而我一直看到对方在说我的地方,但其人自己淘汰诗歌,一首也没改,继而又否定我的成果。)

【我只是认为,很多事情,你可以直接上手去做,看看到底怎么样,我就知道了。所以我感到非常奇怪。

尤其是在还没怎么“商讨”的情况下,联系诸葛保满,我不知道你讲的啥。】

“诸葛保满”曾经问我,我给别人是不是也改那么多?……关于我当时希望回避掉对方指责我一些“看法”方面,我说给对方“修改”诗歌看看,为了避免矛盾。实际上还是希望对方自己进行修改。尤其是对方否定我成果,我不外乎是希望示范做事情的样子,让对方改。只是如此。

但是不喜欢自己成果被人剽窃,还被冤枉。

我相信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付出,但是不能伤害他人利益。

【我指出,我此前的修改,只是一个参考。同样的,作者最好自己修改,感觉不对,那就自己改。尤其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去改,但不能去伤害或者掠夺他人利益或者“权力”而达到一些目的,或者实现快感。甚至谎言而进行伤害他人行为。】

【可能有的人奇怪,为何我还需要试验版本!】

我这里说明一下。

因为《翠屏文艺》还是起步阶段,我知道有很多人事,但我刻意去避开这些,是希望好好做事。

但是我没有更多心思花费在一些人事纠纷上是真的。我指望最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些,

那么为何我没有要求那边标点跟部分“地方”标点一样,只是“消除”的形式呢?很简单。

因为诗歌是有生命力的东西。

尤其是一份刊物刚刚创始,所以我认为作为刊物而言,最需要的是作者的活力,因此我花了很多时间希望去了解这个作者的创作“背景”;看透背后表达用意。

我所关注的要点是让作者走向更加好的人生道路,但是绝不是希望对方去按照我的修改而认为必须如此,不是这样。

我只是提供一份“参考”:同样的,尤其是刚刚创刊,那么对我而言,我个人认为也是用人之初,诸葛保满一开始做事,还是挺困难的。

所以不得不找一些自己人,拼命在努力,我也理解其人艰辛,只是最近事情,我不愿意说过人是非,此外也不想谈对方过错,但我不说自己被冤枉了,又很难受……最终一些做法也让我感到自己被他们“伤害”到的感觉。

所以我不喜欢这种感受。

那么我也希望他们能够尽量多用一些除了自己当地人之外的人,扩大圈子,自然我也认为应当凸显每个作者的个性,因为如今很多刊物,为了“所谓”的“息事宁人”一样的安全,在所谓“格式”上面进行了一些“保险化”处理,我很难过这种状态。

因此对于新生刊物,我希望它有真正的生命力,这是我花费很长时间在思考的问题。……

【可能,有人说,你为什么思考这些事情?……我以前参加过创业计划大赛,当时是主导一个报纸项目,或者说是刊物项目。

当时有大学机构提出能否挂靠那边,当然也许只是“询问”而已,但我当时“拒绝”:因为我认为诗歌真正的生命力在于“人”;如果“仅仅”出于形式之“用”而无法体现其真正价值,我会很难过。

所以我那一次拒绝掉了。】

但是即便如此。我个人对一些刊物或者报纸,或者杂志,或者其它方面:每次看到说“闭刊”了,或者其它问题,我很难过。

但我意识到,在历史潮流当中,谁背叛了历史,或者敷衍历史,谁会错过历史。也许还有人生真正的苍茫,你无法瞧见其人真正的模样,而淹没在历史长河当中的“绝”不能是良心。

……所以我有我的坚持所在。

……那么诸葛保满目前做的事情,为何我去“支持”?……

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份好事。

“以前”跟诸葛保满,微信交流过,有见过几次其人语言,感觉睿智。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感觉其人有品德方面,让我感觉可以去进行学习和交流,此前是这样想,但是在做事上面,我即便自己以前做什么事情如何姑且不论。

我关键在于认为我当时应当将其人作为这份刊物“主编”去对待,也不想说对方做得不对的地方,另外黄红彦那边的事情,我也不想说人坏话。

这导致我很难受。因为我既想支持他人事业。可是我被“忽略”的过程中,我感到一些事情,跟我之前以为的好像不太一样,我不太清楚怎么回事,但我也不能随便去编排他人。

可我知道有些地方,不太对劲,所以我一个劲解释和说明。

……我后面决定离开那边,是认为自己不但没有得到“公道”而诸葛保满没有对我理想的信任。我很失望。

回过来说吧。

当时。

我是“此前”将修改过的“诗歌”特意发给“诸葛保满”,让对方发给作者,是希望那边给个反馈,其实大家很明白,能够接受修改的,就接受修改,不能接受的,就不接受。

这个时候,可能也有“人”在想,难道不属于一种“强迫”吗?……但是我认为在发送修改诗歌后,诸葛保满意应当予以说明,对方是否可以接受修改。如果不接受的话,就自行修改。

我同样也想看看人家怎么“做事”。

【在我“提出”离开那边后,我说如果修改稿要“用”可以用。但是在他人来我这边叫我加群,以及其它言语后,我认为有的事情让我不舒服了。】

(这是我当时“特意”申明,因为实在生气。)

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忍”了。

所以,“事情”来了。

在这一次,《翠屏文艺》开始“公开”新一期“内容”:我一看笑了。

诸葛保满之前那么硬气,说害怕我说对方那边也剽窃“成果”:好家伙!

……更多“记录”,我就暂时不放了。

包括“黄红彦”那边:我是可以放出更多图片,说明其人到底是怎样的……我这里有聊天记录可以对应。

但是我至少到目前并不想这么做。

因为我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希望你们那边对我应有的尊重。

我其实不太愿意来说这个事情,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我修改诗歌,跟别人是不“同”。

我就感觉自己好像又被“剽窃”成果一样!

我不晓得“诸葛小翠”,有没有这个人,如果人品尚可,我可以作为“交接”工作一般,此前我修改的“作品”让对方交接了“算”了。(之前有这么想过。)

……但我不清楚到底有没有这个人。

关键在于,我就感觉怎么好像自己又被剽窃“成果”一样,我不理解。

其实我感觉只要有人修改了这个“作品”:自然有这个人的付出在内。

但是,那种“感觉”让我无法忽视。

所以我这里给出我这边修改稿子的内容,以及你们那边发出来的“内容”。

“作者”原“稿”(1):

“本人”此前修改作品(1):

“目前”刊登(1):

“作者”原“稿”(2):

“本人”此前修改作品(2):

“目前”刊登(2):

“作者”原“稿”(3):

“本人修改”内容:

”。

“目前刊登”内容如下:

”。

“作者”原“稿”4:

“特别说明”一下。

这篇“原”稿,我个人建议与关系特别亲近,也特别彼此之间很“信任”的人进行分享。

如果关系不那么亲近,也不那么信任,可能后果很糟糕。

因为这篇“原稿”

本人修改此“作”适用对象一定要关系亲密度,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否则,很容易破坏它的“美感”;

要么……重新修改看看。

(由于这个“原”因,我不贸然出示。)

说明一下我这边的观点。

现在“说明”下我这边记录的本人修改这篇“作者”“原来稿件”即可“原稿之事”,当时记录。

目前“作品”“刊登”现状如下。

当然还有其他两“篇”,这里不再赘述。

本人对于原文进行文字或者标点修改部分,会予以说明。

……但是,在本人被冤枉后,即便如何说明,也反而遭到指责与“埋汰”……也不想说别人坏话,就必须一个劲被攻击吗?……

甚至后续,其他人那边,我也没办法进行很好的说明,希望这个事情,给我一个好的结果。但是怎么这样呢?……我即便“朋友”圈发出我的心声,实在厌恶对着一些事情,“勾心斗角”的做法。

在这里我也不愿意提供更多他人对我一些“恶感”或者让我感到很受伤的言论,以及“截图”等。

而今天,我这里予以说明情况。

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希望停止侵权。

既然不认同我的作品,也不信任我的为“人”:就不要给我“雪上加霜”了。行吗?……

当然。

我还必须跟大家讲的是:

我对作者本身,个人觉得我可以提供参考。但对方可以不接受。然后自己修改。

但是。

我并不愿意被人伤害后,怎么觉得被羞辱了一顿后,被剽窃成果的感觉呢?……也许是错觉吧?……是吗?……我是不愿意放上更多截图,也许有人觉得我可以“放”。

但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想说人坏话,也许别人也可以鼓励我说坏话,或者怎样。

可是,这并不是他人可以持续伤害我的理由!~

故而。

我为什么要发出我这边修改的“内容”以及作者“原‘稿’”呢?……我要说明一下。

因为我也想知道,面对这类“事情”:你们怎么处理?

我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只是气愤“黄红彦”以及“诸葛保满”那边对我的为人态度,所以我不乐意。

因为我能修改到凌晨“四点”有我坚持所在,正是凭借我执着的精神,但对我执着的精神予以诋毁,我便收回这份执着。

【有人可能说,你给黄“红彦”那边改的诗歌怎么样,如何?……我想说,我已经讲明,对方觉得不妥,自己修改。】

因为对方自己“诗歌”组内的事情,需要自行修改。

我只是当时作个示范而已。但不接受被剽窃。以及其它谎言或者其它行为而侵犯我的利益。

(3) 对,前面是“一”、“二”。现在该说“三”了。

我个人认为,凡事有“因”果。

本人此前去那边算“帮忙”的话,之前诸葛保满说是给编辑福利一样,让我们编辑也发稿,算是认识大家,我想应该是这样吧?……当时本人将诗歌《镜中人》发过去。

但是本人既然将事情予以说明,本人不愿意有那种“剽窃”的感觉,既然否定我的“”付出”:那又何必呢?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

但我不愿意占别人便宜,也不想有另外牵涉。

故而,这里我提出,《翠屏文艺》“2024年”第一“期”当中,有本人诗歌《镜中人》,申明这里“作废”,包括《翠屏文艺》也可以发出通告,说明事实。

本人在这一期当中作为“编辑”没有什么“出”力。很抱歉。也可以将当时“职务”之事予以说明。

至于后来的的话,本人不管是如何“付出”艰辛,还是其他,也是本人甘愿行为,因为本人既然愿意帮忙,说明本身是一种认可,但是期间发生“之”事,令我惊讶。

我笃信一个人为人应当纯真,绝不用道德或者“宗教”绑架他人,亦不能“诳语=””或者其他诽谤别人行为。

但是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我也不至于将此事说明。

【本人坚信任何一份刊物有自己的故事。】

我体察诸葛保满之前的艰辛,又希望对方做事情顺利,所以一直隐忍,也不能说对方的过错,也不好讲黄红彦是非,最终我非常痛苦。

所以我既然决定说点什么的话,那么,我想我应当将此前“因缘”予以说明。

之前我在那边发表的《“镜中人”》一文以及“编辑”之职,予以“卸下”。感谢。

因为卸下,才是真正的“放过”。

PS:

我想我会在新的地方,有我的故事。

【PS:到目前为止,本人这边“修改”过的诗歌,你们那边也进行了“修改”……我前面“比对”过的。】

那么,我希望你们今后用作者原稿直接发过去的进行修改。

而本人所修改的稿子,既然否认我的付出和我的执着准备,既然如此……那么我希望你们也尊重我,尊重我前面所指出的一切问题,如果不同意我的观点同时也不待见我的为人,那么请不要用我的“修改”稿,谢谢。

否则,我将持续晒出图片对比,进行维权。

再次说明:

本人此次维权并不针对作者,因为本人这边已经在那边被一个劲让我难过后。

既然不尊重我也不理解我的感受,又何必将我“修改”的作品,以另外一种“方式”修改后,加上“诸葛小翠”名字,让我“深感”受伤呢?……

所以我虽然并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么一个“名字或者是代入‘符号’”。

但是我打从心里尊重别人,可是如果不管黄红彦还是诸葛保满,你们在之前的事情上,让我非常难过或者说,很不舒服。

那么在无法跟我直言,也不具备真相前提下,是怎么光明正大,好意思直接在我修改“稿”上进行“改动”然后加上“诸葛小翠”名字呢?……若真有其人,请问这个所谓的小翠,知情吗?……

我有考虑过,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我不是不可以将此前的付出,告诉对方,应当如何交接工作。此前聊天记录或者“其他”:我可以忽略。但是你们在意我的感受吗?

【此前“结”缘,我是可以有一个良好“交待”:甚至算了。】

但是,基于本人也不喜欢占人便宜,但也不愿意持续被人侵权:如果是尊重我的话,说实话,也没啥!

但我没有看到应有尊重,反而让我难过之外,一系列做法令我难堪。

我想你们也许会说,那就放截图啊!……放聊天记录啊!

当然,我是可以提供一系列记录,但正如此前我一直承受委屈那样,我认为诸葛保满在做事情,我也不想去说人家错的事情或者讲黄红彦是非,也不愿意去说其他事情,无论如何,我都选择了“隐忍”!

可是,任何人有自己的尊重性,在于每个人选择做什么事情,这是每个人的自由。

但是,我希望得到应有尊重,而不是在漠视“真相”权力的放弃后,对他人予以残酷拒绝的说明,却又将他人修改“稿”拿来用,然后加上另外人的名字,当然期间已经“修改”过了。

即便只是一个标点,或者只是看“一眼”:既然按上他人名字,其性质早已不一样了。

说明这个文章成为另外一份“荣耀”一样了。

我倒是一直愿意给人提供帮助,可是我一直鄙夷有的人居心叵测之外,抛弃良心而选择辜负我的善良。

所以,我虽然不清楚很多事情。

在这里,我要求维权。

前面已经说明,本人已经离开那边,修改“稿”方面,既然不尊重本人劳动也不尊重本人为人,并不信任。

因此,请你们对于作者稿件,要么让他们自行修改,要么你们花点时间,自己去修改!好吗?……

本人前面已经说了。

对于本人曾经在《翠屏文艺》“2024年第一期”所发表的文章《镜中人》以及当时所谓“编辑”之职,你们可以发个申明,予以说明与本人脱离关系。

同时也说明,这一次事件到底怎么回事……至于此前的事情,我估计你们也不会给我交待,我可能也没啥好指望的。

但是,我不希望自己持续被侵权。既然彼此之间并不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那就停止互相伤害。如果我的努力付出对别人来说只是鄙夷的话,我相信对你是一场伤害。

我现在来中止“这”场“伤害”。

【如果下回持续侵权的话,我要放截图对比了。】

一个被辜负的伤心人

2024.8.4

【备注:本人原稿如“上”,前面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果还不明白,可以与我进行说明。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