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后的中国农村,尤其老解放区,由于种种原因又出现了土地买卖和两级分化的现象;一部分农户由于天灾、人祸又陷入贫困之中,还有一些鳏、寡、孤、独的贫困户,不得不出卖刚分得的土地。毛主席认为:为了防止少数农户再次走向贫困化,为了阻止农民卖田卖地,唯一的办法就是搞合作化。

1953年,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农民开始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同时,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新中国还以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形式,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对手工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1956年2月28日,毛主席接见全国工商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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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28日,毛主席接见全国工商积极分子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下半年即开始进行。为了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果断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新中国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三大改造”;说起这个话题,就要说到另一个词“过渡时期”。1952年9月,主席在一次中央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第二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8月,主席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在三大改造中,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重点。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统战部的调查,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9月,主席亲自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道路。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毛主席在沪与陈铭珊(中)等工商界人士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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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毛主席在沪与陈铭珊(中)等工商界人士座谈
1957年7月7日,毛主席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与上海各界人士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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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7月7日,毛主席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与上海各界人士座谈

1952年下半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三大改造,使得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实现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四马分肥”是新中国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形式。1956年以前,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全年盈余按以下四方面分配:国家税金约为30%,企业公积金约为10%~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5%~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厂长的酬金约为25%,称“四马分肥”。

1956年,私营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规定,原私营企业家不再参加原企业的盈余分配,而是按其拥有的股额由国家付给年息,一律按年息五厘付给。原订付定息7年,后又延长3年,1966年9月停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