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我们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是有规定的。只有村集体才拥有宅基地的产权,而当地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值得一提的是,农民虽然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则是村民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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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农村的宅基地还规定了“一户一宅”政策,就是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是要被拆除的。所以,今年开始,农村地区正在清查“一户多宅”,而对多宅家庭采取的是拆除的政策。

我国之所以规定要“一户一宅”,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分给每户农村家庭都要遵守公平的原则,就是必须让农村每户家庭只有一块宅基地。另一个是,如果农村家家户户都搞“一户多宅”就会占用大量耕地资源,这对于当地农业发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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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现在农村地区正在清查“一户多宅”的情况,但也有4种多宅的农房是可以暂时不拆的,农民可以放心,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第一种,多宅面积并没有超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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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农民虽然拥有多块宅基地,但是他家的宅基地面积并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比如,河南老农王老伯,家里有两块宅基地。但是,这两块宅基地所占面积加起来,也没有达到河南省所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米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王老伯即使是“一户多宅”的房子,也是不会被拆掉的。

第二种,家庭人口多,居住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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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农村家庭人口多,比如,既有祖父祖母,又有夫妻俩人,还有4个孩子,都挤在一块宅基地上的房子里面。显然,这么多人的居住条件是很差的。像这样的人口较多的家庭,是可以再由村集体分配出一块宅基地以供人口多的家庭建房。其实,像这类人口多的家庭,本来也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分户的,而一旦分户之后,也是可以拥有两块宅基地的,毕竟人多居住面积却有限,也是可以允许再另选一块宅基地建房的。

第三种,按时缴纳“超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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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村民在建房时,会占用更多的宅基地面积。比如,在宅基地上既建有住房,又在隔壁建有养猪棚。而对于超出规定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村民们只要每年缴纳一笔“超占费用”,那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也不会被拆除。

有些地区规定超占面积不超过5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费5元钱,不超过10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费10元,不超过200平米的,每平米每年收费15元。也就是占用宅基地面积越多,缴纳的费用就越高。这也彰显了村民使用宅基地的公平原则。

第四种,老一辈留下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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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很多农村居民在成家立业之时,就会选择与父母分户,这样自己就可以在另外一块新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不过,在父母都去世之后,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的,只要这套老房子不倒塌,子女还是可以使用这套老房子。

所以,有些农村居民拥有“一户多宅”主要是继承父母的房产。而一旦父母遗留下来的老房子坍塌了,那这块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去了。所以,如果村民是继承父母的老房子,而这套老房子还存在,那么居民即使拥有“一户多宅”,也是暂时不会被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