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及其实现的行为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权利。《民法典》确立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有力武器之一。

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第540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1.债权数额。债权数额不能理解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数额,而是指提起撤销权之诉的特定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清偿部分的债权数额。

2.债权限度。对于低价转让财产或高价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场合下,应当是诈害行为减损的债务人责任财产数额,即转让财产的低价部分、受让财产的高价部分或者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收取价款之间的差额。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540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一般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对转让或受让财产估值发生的评估费用、针对相对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费用、为查明债务人诈害行为所支出的调查取证费用、债权人为保存相对人返还的财产而支出的费用等。

《民法典》第540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胜诉的如何执行?

债权人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达成债权人的诉讼目的,若债务人、相对人未自觉履行,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尤其针对相对人不履行向债务人返还财产等义务,债权人享有依据胜诉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对相对人仍然占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