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2日早上6时左右,浙江省宁波市鄞县(现鄞州区)横街镇凤林村李某9岁的女儿李晶晶被歹徒杀害。案发后,局刑侦大队及横街派出所的干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中心现场位于楼上。楼上西南角有张床,床上的被子下躺着死者李晶晶。初步分析犯罪分子先拔后门门栓没有拔开,后挖掉后窗木板进入,楼上物品翻动面大。写字台中格抽屉被旋凿撬开,被害人李晶晶系掐闷致死,现场失窃300元左右硬币及两条软壳“红山茶”香烟。刑技人员从灶间高压锅手柄上及楼上写字台中格抽屉面板上各提取到犯罪人指纹1枚。

通过现场访问获悉:李建成一家系鄞县樟水镇南山村人,暂住横街镇风林村,以开“中巴车”做生意为生。出事那天早晨,李晶晶睡在楼上,夫妻俩外出开车营业,到7时30分左右回到家时,听到后门有关门声音,李建成当即跑上楼,发现女儿李晶晶被杀死;李建成又马上从后门方向出去追赶案犯,但案犯早已没有踪影了。

经10余天的侦查,排查出来的百余名怀疑对象被一一排除,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3月14日,侦破组获悉海曙区去年“11·19”杀人案与本案有许多相似之处,于是与海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了解到“11·19”杀人案的基本情况:死者王燕斌,女,27岁,原云州乡(现横街镇)大雷村人,与丈夫一起也是开中巴车做生意的,暂住在宁波市西郊路762号。1995年11月19日,王燕斌在家里,丈夫汪某开车营业,下午5点左右,汪回家后发现妻子王燕斌被杀害。现场反映的材料与本起案件相似。于是在1996年3月19日邀请宁波市公安局刑技专家,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复勘分析,结果认定这两案系同一犯罪分子所为,两案可以串并侦破。

1996年4月2日,侦查员在横街镇雷峰村调查时发现:该村徐国海,男,31岁,暂住横街振兴新村10幢205室,嗜好赌博并经常在横街镇凤林村一带聚赌,输钱后在四处借钱。当日下午5时,刑侦人员传唤了徐国海。经指纹比对,认定鄞县“3·2”与海曙“11·19”两起杀人案现场指纹系徐国海所留。经过20小时的审讯,在证据面前,徐交代了上述两起杀人案的犯罪事实经过。徐犯于1996年4月3日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