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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维基百科

将一个人终身监禁是不公正、残忍和极度浪费的。一个体面的社会是不能这样做的

所周知,漂亮国的人均监禁人数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多——事实上,是大多数国家的五倍。以马里兰州与其他州相比,其比率低于平均水平,每 100,000 人口中有 531 人被监禁。英国是榜单上排名第二的国家,被监禁的人数是这个数字的四分之一:每10万人中有133人。几乎同样众所周知的是,漂亮国的刑期比我们喜欢与之比较的任何国家的刑期都更长、更严厉。漂亮国的无期徒刑率为每 100,000 人中有 50 人,与芬兰、瑞典和丹麦等国家的总监禁率大致相同。漂亮国有七分之一的囚犯正在服无期徒刑:超过20万人,比1970年因所有罪行而被监禁的人数还要多。

我是斜杠青年,一个PE背景的杂食性学者!♥致力于剖析如何解决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问题!♥使用数据和研究来了解真正有所作为的因素!

自2003年以来,漂亮国终身不得假释(LWOP)刑期的人数增加了66%。德国于 1977 年宣布 LWOP 为非法,2013 年欧洲人权法院裁定,《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禁止将 LWOP 作为一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形式。由于获得假释的障碍,许多无期徒刑实际上是 LWOP 刑期。此外,“虚拟无期徒刑”——超过50年的无期徒刑——实际上使几乎所有服刑人员都被判处终身监禁。2016 年,漂亮国有超过 44,000 人正在服虚拟无期徒刑。

有什么可以证明这些严厉的判决是合理的,特别是无期徒刑或其他很长的判决?

答案是否定的。很容易表明,这些判决的公共安全论点是错误的,这留下了一个结论,即只有报复才可能证明它们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以任何合理的方式理解,报应也无法证明它们是正当的。

惩罚的借口通常分为“前瞻性”(结果zhu义或功利zhu义)的理由和“回顾性”(报应性或道义论)的理由。前瞻性的理由主要涉及公共安全——一般和特定的威慑、使危险罪犯丧失行为能力——以及康复。首先考虑一般威慑。我们的想法是,我们惩罚人们是为了向其他潜在的违法者发出一个信息,即如果他们犯罪,坏事就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奇怪的是,只要公众认为他们受到了惩罚,如果没有人真正受到惩罚,那么一般威慑的目标就可以实现。可能没有人否认一般威慑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可以发挥合法作用。如果没有人因为他们的罪行而受到惩罚,那么他们就会有更多的人。然而,问题是哪些威慑措施实际上降低了犯罪的可能性,为什么以及减少了多少。

最近的许多研究表明,威慑的不是惩罚的严厉程度,而是它的可能性。有几个原因。首先,威慑力各不相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或那些冲动或激情澎湃的人,可能根本无法阻止。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态度。在考虑犯罪时,很少有人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那些这样做的人可能做得很糟糕。其次,人们往往对不同犯罪的惩罚一无所知,往往低估了其严重性。也许最重要的是犯罪和惩罚之间的许多步骤——被抓、被指控、审判、定罪和判刑——这大大降低了惩罚的可能性。所有这些因素都使我们有理由怀疑无期徒刑的威慑作用。

丧失能力和具体威慑呢?这些术语很容易混为一谈。具体威慑的最字面含义是,监禁的不愉快经历将以某种方式阻止罪犯重新从事犯罪活动,并且在最好的情况下会导致他们放弃犯罪活动。这可能是因为这个人在道德上得到了改过自新——不再倾向于反社会行为——或者仅仅是他们变得足够厌恶进一步的惩罚。(因此,区分具体的威慑和康复并不总是那么容易。丧失行为能力意味着,在被关押期间,人们犯罪的可能性较小,或者至少不太可能伤害公众。

威慑的不是惩罚的严厉程度,而是它的可能性

但这些目的都不能被无期徒刑所达到。主要原因是大多数罪犯,包括那些参与暴力的人,在中年之前就不再犯罪了。记者达娜·戈德斯坦(Dana Goldstein)写道:“根据司法统计局的数据,凶杀和吸毒逮捕率在19岁时达到顶峰,而强行强奸的逮捕率在18岁时达到顶峰......对于联邦调查局追踪的大多数犯罪,超过一半的罪犯将在30岁时被捕。而且,她继续说,犯罪生涯是短暂的:“对于联邦调查局追踪的八起严重犯罪......5到10年是成年人犯下这些罪行的典型持续时间,以逮捕来衡量。正如神经科学家罗伯特·萨波尔斯基(Robert Sapolsky)在一次采访中所说:“地球上最伟大的打击犯罪事件是30岁生日。

犯罪行为偏向年轻人至少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它的身体要求,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这些要求越来越高。至少同样重要的是,人们会改变。十几岁或二十几岁的人,40多岁就不一样了。正如近年来广泛争论的那样,这种情况对年轻罪犯来说尤其强烈。这不仅包括字面上的青少年,还包括年仅25岁的青少年。18至25岁的人虽然约占美国人口的10%,但占被捕人数的25%和成人监狱入狱人数的19%。与成年人相比,年轻的大脑尚未完全发育,冲动控制能力较差,对同伴认可的依赖程度更高。根据量刑项目2018年的一份报告,超过11,000名无期徒刑囚犯(占所有无期徒刑犯的5%以上)在18岁之前犯罪。即使是那些在 25 岁以后犯罪的人也有能力彻底改变,任何像他们一样与现在或以前服刑长期的人共度时光的人都可以证明的那样。

当然,有些罪犯可能不得不终生监禁,因为他们仍然很危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他们的句子,是我在这里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在当今漂亮国被终身监禁的近100万人中,此类案件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我必须提到的是另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惩罚理由——但只是要驳回它。那是因为一个人为了使他们康复而永久监禁某人的想法不可能让人明白。也许为了保护他人的安全,判处无期徒刑是必要的;也许这是一个人的沙漠所证明的。但是要把一个人关起来50年,让他们适应人类社会呢?至少可以说,这个想法是自相矛盾的。

将报应作为判处无期徒刑的唯一合理理由。这并不奇怪。当支持者表达他们的观点时,包括那些意识到威慑论点不足的人,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浮出水面。当我们或我们所爱的人成为攻击的受害者时,除了我们中最圣洁的人之外,所有人都可能想要猛烈抨击。忘记威慑;惩罚是犯错者应得的,在他们得到惩罚之前,世界会失控!进化心理学家试图给复仇的冲动一个生物学基础。

但是,如果报应是为了证明我们的惩罚行为是正当的,而不是简单地解释,那么它就需要一些哲学上的可信度。几个世纪以来,许多哲学家都履行了义务,最著名的是伊曼纽尔·康德。报应zhu义是试图为报应实践辩护的道德理论的名称。它有几种变体,但基本思想是,有罪的不法行为者在道德上应该受到与其罪行和罪责相称的惩罚。(一个只负有部分罪责的人,即有某种减轻罪责的借口,应该比一个完全有罪的人受到的惩罚要轻。但是,这至少留下了两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要使报应zhu义成为一个清晰和连贯的理论,就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1780)中令人难忘的断言说明了这些问题,即如果一个人犯了谋杀罪,他必须死。在这里,没有任何替代品可以满足正义。生命,无论它多么悲惨,与死亡之间没有相似之处。即使一个公民社会要经其所有成员的同意而解散......最后留在监狱里的凶手首先必须被处决,这样每个人都对他做了他应得的行为。

这段话隐晦地提到了两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首先是何谓相称惩罚。康德似乎将报应zhu义的传统理解表达为“报复法则”(lex talionis),即报复法则——以眼还眼。惩罚应与犯罪相等。因此,凶手必须死:“无论多么痛苦,生命与死亡之间没有相似之处或比例。

大多数罪犯,包括那些参与bao力的人,在中年之前就脱离了犯罪

但是,“反恐怖zhu义法”的含义是令人厌恶的。我们应该折磨折磨折磨者,强奸强奸犯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问题就是为什么。有人会说,没有人应该受到折磨或强奸。但报应者可能更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强奸犯可能应该被强奸;然而,我们应该克制,因为它会贬低、贬低或贬低实施这种行为的人或允许这种行为的社会。折磨折磨者,强奸强奸犯,在我们之下是不文明的。而国家支持的强奸和酷刑将淡化一个永远不应该被淡化的信息:强奸和酷刑永远是不允许的。

任何一种反应都导致了对报应zhu义的另一种观点:不是法和定律报应zhu义,而是比例报应zhu义。惩罚应该与犯罪成正比,这意味着至少它们不应该太严厉,也不应该太宽大。入店行窃的无期徒刑太严厉了;因强奸罪入狱一周太宽容了。根据这种观点,我们需要构建一个犯罪和惩罚的尺度,其中最严重的罪行得到最严厉的惩罚,下一个最坏的罪行得到下一个最坏的惩罚,等等。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甚至可能是一个虚构,只能非常粗略地实现。然而,如果我们拒绝犯罪法,我们就必须含蓄地接受某种形式的罪刑相配。

这样一来,究竟哪些刑罚适合于哪些罪行,哪些刑罚越界进入禁区,就留而未决。强奸强奸犯可能会越界,但死刑呢?无期徒刑?这些中的一些或全部是否也超越了苍白无力,要么是因为它们超出了罪犯的沙漠,要么是因为它们贬低了那些在字面上或政治上必须执行这些行动的人?

报应zhu义者很可能会否认在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满足了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他们可能认为杀手应该被杀死,而且杀死他们缺乏使酷刑或强奸惩罚不可接受的令人讨厌的特征。对许多甚至大多数美国人来说,无期徒刑作为对一级谋杀的惩罚似乎是合理的。相比之下,挪威将任何罪行的最高刑期限制为 21 年(尽管在极少数情况下,可以延长 5 年)。对于适当的句子,可能没有单一的客观标准。有人可能会直接提出这样的结论,即无期徒刑太长,句号,但很容易看出这种策略似乎回避了这个问题。

然而,当我们拒绝死刑法时,我们至少看到,对报应zhu义的承诺并不意味着支持对严重罪行的死刑或无期徒刑。它意味着人们相信不法行为者应该受到惩罚,但不应该受到多少惩罚。这还不是故事的结局。必须解决另一个核心问题,以确定报应zhu义的影响力。

这个问题在康德的这段话中也揭示了,即如何理解“应该”的说法,即有罪的过错者应该受到惩罚,因为他们应得的惩罚。康德的观点是明确的:无论如何,犯错的人都必须受到惩罚。“即使一个公民社会决定自行解散......躺在监狱里的最后一名凶手应该在决议执行之前被处决。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或抵消因素。

这与现实脱节。相反,报应zhu义者应该说,有罪的不法行为会产生一种有利于惩罚的推定,甚至可能是一种强有力的推定,但这种推定是可以被推翻的。话虽如此,这仍然有很多悬而未决的地方。这项推定有多强?还有哪些其他因素是相关的,它们对报应zhu义的道德力量提供了多大的制衡作用?在下文中,我将考虑四个因素,这些因素有助于确定报应zhu义应该具有的力量——因此,一个判决应该有多严厉。

无期徒刑不公正的一个原因是它们对有色人种的影响尤为严重,有色人种占漂亮国服刑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是,尽管黑人仅占漂亮国人口的13%,但黑人几乎占了生命人口的一半。当然,只有当这些判决与有色人种参与犯罪活动不成比例时,这本身就表明了偏见。他们是。正如大多数人现在所知道的那样,正如漂亮国公民zi由联盟在 2014 年所说的那样,“在刑事司法系统的每个阶段”,黑人受到的待遇与白人不同。这包括死刑和无期徒刑。一个原因是种族偏见,无论是隐含的还是明确的。另一个原因是有色人种往往更穷,穷人比富人更有可能犯罪;他们也不太可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代理。

问题是如何应对这些系统性不平等。假设某项罪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但黑人受到的刑罚不成比例,而处境相似的白人通常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有人可能会认为适当的反应是“提高水平”——也给白人无期徒刑——而不是通过减少黑人的刑期来“降低”。采取何种策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是否认为无期徒刑是一种公正和适当的惩罚。升级的支持者不能简单地假设答案是肯定的,而这正是有争议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理由认为降低水平是合适的。虽然漂亮国刑事司法系统对待黑人和棕色人种的方式比对待白人的方式更糟糕,但对白人的待遇似乎更符合我们社会的正义观,因为白人被认为代表“正常”或默认。因此,有色人种会受到超额罚款,而不是白人会轻易放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减少黑人支付的惩罚而不是增加白人的惩罚将使我们更接近正义。

你不能合理地相信某人应该在监狱里度过一生,除非你认为他们总是会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或者他们应该得到这样的判决。我已经指出,在漂亮国目前服无期徒刑的20多万人中,绝大多数人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终生威胁。因此,他们是否应该在监狱里度过一生,这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应得的。只有当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有全部责任时,他们才能得到它。在法律中,对责任的理解最好是它排除了什么。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承担责任)的人有部分或全部的借口。至少从19世纪开始,一个完全的借口,使一个人完全无罪,要求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这是错的,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受到不可抗拒的冲动的影响)。根据这些定义,大多数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可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贫困的环境中长大会增加一个人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但是,对责任有更广泛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首先,精神错乱的辩护是一个完全的借口,使一个人在法律上是无辜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自由行走;他们很可能被送进精神病院)。但是,还有更多人的责任被削弱了,尽管并非完全没有。死刑信息中心在其2021年报告中发现:

在 2021 年被处决的 11 人中,只有一人有一种或多种严重损伤,包括:精神疾病的证据;脑损伤、发育性脑损伤或智商在智力障碍范围内;或慢性严重的儿童创伤、忽视和/或虐待。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也有极高的残疾率。许多人经历过虐待、忽视和创伤。根据一些报告,在州和联邦设施中,近40%的囚犯患有某种形式的诊断精神疾病。

但实际的精神疾病并不是确定罪责的唯一因素。很明显,在某些贫困环境中长大——高度贫困、忽视或虐待、学校条件差、qiang支和du品泛滥、家庭不完整、获得体面就业的机会不足——大大增加了一个人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例如,如果你碰巧在巴尔的摩市长大,你犯下bao力犯罪的可能性比整个漂亮国居民高出五倍以上。这种比较大大低估了这种影响,因为漂亮国的数据包括许多犯罪率高的地方,这掩盖了与更安全的地方的对比。巴尔的摩的暴力犯罪率是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的30多倍,弗雷德里克是巴尔的摩以西约一小时车程的一个小城市。在对违法者责任的判断上,我们不能忽视这种差异。

这样的谈话让人感到不安。这似乎暗示了一种硬决定论,这种决定论与追究人们的责任是不相容的。我们怎样才能避免从滑坡上滑落到一个没有人zi由行动的地方,没有人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负责?

我们通过在两种强大的、直观的观点之间妥协来避免它,我们不能放弃这两种观点。一个是,从实践和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让人们在大多数时候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不能把自己或通常的其他人看作是他们的行为是以前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的必然结果的存在。这是相容论的教训(或者也许是相容论的原因),这可能是当代道德哲学家和刑法理论家对zi由yi志问题的主流观点。

对报复zhu义的承诺并不意味着支持对严重罪行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相容论说,决定论(普遍因果关系)和zi由yi志或道德责任是相容的——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是以正确的方式或由正确的事物引起的(不同的理论将对正确的方式或正确的事情提供不同的解释),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对它们负责;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yi志是zi由的,就像它们需要的那样。毕竟,相容论者正确地指出,如果我们的行为不是引起,它们将是无因的,即随机的,这几乎不会使它们zi由。只要你不推动它,这个观点就是令人满意的,我们通常可以避免这样做。但是,这一原则及其结果与另一个同样不可或缺的原则相冲突:导致一个人犯罪的许多因素严重限制了他们的zi由。

解决这个圆圈的办法是惩罚,但惩罚的力度要比一个更强健的zi由yi志概念在起作用时要少一些。从纯粹逻辑的角度来看,这种解决方案可能看起来是不够的。它想做到两全其美,并歪曲了正在审议的两种原则。但我相信,这种妥协尽可能地公正,我们希望在这个世界上实现。

报应zhu义以道德责任为前提。如果一个人的责任受到损害,他们的惩罚也应该减少。

废除无期徒刑的另一个原因是,继续惩罚一个几年前犯罪但自那时以来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人,这很奇怪。这是许多人服刑很长的情况。他们可能在青少年时期谋杀了某人(或做了一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有些人因非bao力犯罪而被判无期徒刑),并在 30 年、40 年或 50 年后继续被监禁。撇开继续惩罚的道德性不谈,我们可能会质疑其合理性。继续惩罚一个认识到自己所作所为是错误的人,不再认同它,并且与几年前的人几乎没有相似之处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很容易说他不再是同一个人了。

这种断言似乎将我们置于密集的哲学丛林中。但真的有那么复杂吗?当然,在描述人时,我们经常这样说话。正如詹妮弗·拉基(Jennifer Lackey)所指出的那样,由于我们将精神状态视为与惩罚有关,因此我们也应该对同一个人“对他的罪行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应该受到不同的惩罚”的两个阶段。

到目前为止,我谈到的三个因素——偏见、责任、身份——在内部影响报应zhu义:在某种程度上,它们通过减少一个人的沙漠来削弱报应主义的“报应力”。相比之下,以下考虑因素是前瞻性的。他们专注于不那么严厉的判决的好处。

首先,有些被监禁者的刑期会缩短,他们迟早会融入外面的世界。他们从中受益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明显,因为以前被监禁的人会发现,在没有教育、培训和金钱的情况下,很难在外面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他们往往缺乏这些。尽管如此,即使没有这些优势,他们出狱几乎总是比在监狱里好。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热切地想要离开。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犯罪受害者的利益。一些受害者希望犯罪者受到尽可能高的惩罚,否则可能会感到不快乐或不安全。撇开如何在量刑和再量刑决定中权衡受害者的感受不谈,我们也知道,并非所有人都相信,因为一个生命已经丧失,其他人也必须如此。

另一类人是犯罪者的家庭和社区,他们也是受害者。让他们的成员——尤其是男性,尤其是年轻的黑人男性——一次从社区中消失多年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即使考虑到驱逐bao力分子的好处也是如此。

废除无期徒刑将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广泛影响?浪费人的生命被判处终身监禁,甚至几十年监禁,既是悲剧性的,也是非理性的,只有通过一些强大的抵消利益才能证明是合理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几乎没有证据表明长刑期具有一般或特定的威慑价值。监禁是非常昂贵的,而且随着囚犯年龄的增长,这种费用会变得更加昂贵。

同样相关的是采取惩罚性较小的方法的好处。如果不那么严厉的政策是由min主决策产生的,那么除了重新融入社会的个别推动者之外,还包括作为一个社会的“我们”。接受这种方法,就是对人类向善和救赎的可能性表达了某种乐观的态度。

哲学家瑞安·普雷斯顿-罗德(Ryan Preston-Roedder)探索了这一领域,他认为对人类的信仰使世界变得更美好,无论是对那些有信仰的人还是对他们有信仰的人来说。首先,认为它对那些有信仰的人有好处。歌德宣称,“如果我们把人们当作他们应该成为的样子来对待,我们就会帮助他们成为他们有能力成为的人。当然,这听起来不错,但它是不是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不。例如,有充分的社会科学证据表明,人们倾向于将他人对他们的看法内化,当人们对他人的行为有一定的期望时,他们可能会发出微妙的信号,然后其他人会遵守这些信号。由于这些和其他原因,普雷斯顿-罗德写道,“对人们的体面有信心往往会鼓励他们采取正确的行动。它不是万无一失的;我们可能会犯错误,有时也会被人们所接受。盲目信任是不可取的。但是,正如民权律师布莱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所说的那样,一种不会将人们沦为最坏行为的态度,并且不会永久地将他们标记为罪犯,这种态度更有可能成功。

普雷斯顿-罗德认为,对人性的信仰也有利于自己的福祉。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推荐它。但是,如果我们同意这种特质总的来说对拥有它的人以及其他人都有好处,我们就可以将这种特质视为一种美德。在这个世界里,我们不会放弃那些做过可怕事情的人,并致力于帮助他们前往另一个地方,这是一个比其他选择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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