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色情内容,法律上有几条罪:

1、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你向别人传播淫秽的音像、影片、图片等,可能会构成犯罪。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关于这一条罪,大家要注意其中的“牟利”二字。以牟利为目的,并且从事这些行为的,才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以牟利为目的,则不会触发本条罪。
3、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核心是“组织”两个字,主要是针对组织者。
4、组织淫秽表演罪。这个也主要是针对组织者。
5、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这个跟书号有关,因为想在我们国家出版图书的话,需要书号。没有书号的话,不能出版图书。这个罪名,主要针对的是给他人提供书号的人。
6、走私淫秽物品罪。这个主要针对走私行为,需要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

上面讲的是犯罪的事,即如果你有上面这些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最坏的情况下要坐牢。
下面是治安处罚:
1、如果你有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没有以牟利为目的),或者有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但是又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则可能会被施以治安处罚,最高是10-15日拘留+3000元罚款。
2、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最高处5-10拘留+500元罚款。
3、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的,如果虽然有这些行为,但是还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则可能会被施以治安处罚,最高是10-15日拘留+1000元罚款。

虽然在现实中,大家称之为A片、黄片等,但法律上的术语叫做“淫秽物品”。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内容载体,都是淫秽物品。
不过,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不是淫秽物品。这两项,被明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