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是传统习俗和婚姻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

贾二芳律师解答:

借婚姻索取财物需要结合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主观状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比如:收受彩礼后,携款潜逃,或者短期内多次以缔结婚姻为名,收取高额彩礼后无正当理由悔婚的,可以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在没有到达谈婚论嫁的阶段就索取财物,或在可能存在非自愿的地点、方式索取财物,可认为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但是,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给付的高额彩礼却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本质,使婚姻演变成物质交换。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贾二芳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贾二芳律师

执业于云南瀛溪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