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勉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个微信名为汉雀王的朋友圈和视频号上经常发布大量笼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的视频和照片,涉嫌非法猎捕违法犯罪问题。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予以重点监控,经过网络追踪、线下查证,8月28日,在城郊一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刘某某。经现场检查,从其住所室内查获捕鸟网2套,小型录音机1个,疑似“画眉鸟”5只;从其楼顶的阁楼内查获“画眉鸟”15只。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某对其非法猎捕“画眉鸟”、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拒绝非法猎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红嘴相思鸟、鹩哥、百灵等传统笼养观赏鸟,有了新的“护身符”,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买卖、无证饲养上述鸟类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同时也将受到法律处罚。市民切勿因兴趣爱好等原因,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做“宠物”饲养,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保持敬畏之心,积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来源:勉县公安 编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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