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政府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这两个文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赣市府发〔2017〕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内容较长,小编只摘录附件部分,原文可以点击下方链接阅读:
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相关附件:
《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附件
《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附件
赣州楼市地图,足不出户看遍赣州楼盘,赶紧领取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