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浙江永康市居民舒女士报料称,其父亲黄某在当地德维口腔医院一次性拔除23颗牙齿,并在同日种植12颗牙齿。随后疼痛不止,13天后心脏骤停死亡。9月3日,永康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向现代快报记者确认了此事,并表示由于拔牙和死亡时间相隔13天,具体的原因还在调查。

如果一切属实,应当是可以写进中外拔牙种牙史的一次典型案例。不过,不是成功案例,而是失败案例。是庸医害人的典型表现,也是医院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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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不是医生,不很懂得拔牙种牙问题。但是,有过一次为母亲拔牙装牙的经历。那是二十多年前,母亲的一口牙齿很多都只剩下牙根,对饮食产生了很大影响。于是,找到了一位技术很好的牙科医生。他看了母亲的牙齿后表示,可以先把坏掉的牙根全部拔掉,然后装一副假牙。因为,那时候还不太兴种牙。医生又说,拔牙看起来是小手术,但是,也不能一次性拔太多。他建议一个星期拔两颗。母亲总共拔了二十多颗牙,用了几个月时间。即便如此,承受的心理压力也很大。直到拔完最后一颗牙,母亲悬着的心放下来了。休养了半年之后,去配了一副假牙

我曾问医生,为什么只能每周拔两颗牙。医生说,拔多了,病人会受不了,并有可能引发各种炎症。如果只是三、四颗,一次性拔完是没有问题的。二十多颗牙根,只能分批拔,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和身体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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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位医生竟然一次性给病人拔了23颗牙齿、种了12颗牙,分明是把拔牙当拔草、把种牙当种菜了,这样的医生,不仅是庸医,还是恶医,是害怕病人拔了牙不种牙呢,还是怕拔少了自己赚不到钱。再怎么也不能出现这样的操作方式,不能如此对待病人。就算没有出现病人死亡现象,这样的操作也应当是坚决禁止的。

可以肯定,这位医生不是首次这样操作了,只是此前的操作没有如此疯狂,才没有出现此次这样的严重后果。要说病人的突然心脏骤停死亡与此次拔牙种牙没有关系,是很难让人相信的。譬如由于拔牙种牙留下的隐患太多、病人持续的高强度疼痛,触发了原本就不太好的心脏病,或者剧烈的疼痛让病人突然心脏停止跳动等。因此,病人这次的拔牙种牙应当算是一次严重的医疗事故。即便病人没有出现死亡后果,如果放到台面上评价,也应当作为医疗事故来处理,而不是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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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次拔牙种牙,这家名叫德维口腔医院的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前面的门牙是可以当天拔、当天种的,但是后面的牙齿拔了以后要隔三四个月才能种植。也就是说,一次性给病人拔掉23颗牙齿,已经是违反操作规程了,再给病人种植需要三四个月后才能种植的牙齿,就是错上加错了。

所以,当地卫健部门应当立即介入、全面调查,如果当事医生确实违反了操作规程,就应当严厉追责,对医院不履行好对医生医疗行为的监管,只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也要严厉查处。因为,像这样的医疗行为,都是与医生的个人利益挂钩的,是把医院收入与医生的个人报酬挂钩,才会导致医生采取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如果只查个人、不查医院,也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