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源大河派出所拘留打人醉汉

“打伤住院,打赢坐牢。”相信很多人都在公共场所看到过警方的这一宣传标语。近日,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辖区居民钱某、胡某和李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日前,钱某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别人殴打。同日,胡某、李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称,他们在大河镇白马柴火羊肉馆殴打了钱某。

民警调查得知,当晚,钱某、胡某和李某分别到羊肉馆吃饭,3人虽未坐一桌,但均与同桌饮酒。因钱某认识李某的父亲,酒过三巡,钱某端着杯子到胡某和李某桌边敬酒。

均处于醉酒状态的3人话不投机,发生口角,钱某扬言要把胡某桌上的汤锅掀翻,被李某劝开。几分钟后,钱某又扬言要掀翻汤锅,胡某和李某与钱某发生肢体冲突,钱某被打伤送医,经鉴定为轻微伤。

对于胡某、李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富源县公安局分别作出治安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于钱某的行为,大河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