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被处以罚款50元

2024年08月15日,北京市北区邮政管理局就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良生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 大兴区 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龙大街2号二层201室

品牌:京东

二、案由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三、主要事实

近日,我局接到市民反映问题线索,反映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在投递时存在违法行为。经查,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在投递单号为JDVA27330815651的快件时存在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北京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电话登记单、快件路由信息等作为证据。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立即改正,依法依规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北京市北区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