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本报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获悉,冷水滩黄阳司鑫源采石场 7·10爆破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7月10日,冷水滩区黄阳司镇鑫源采石场内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造成2人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事故发生后,4名相关人员未向职能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并立即转移、销毁有关证据,最终,4人均被建议予以立案侦查。此外,本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非法开采、非法转包、非法承包等多项问题。

本报梳理发现,永州市冷水滩鑫源采石场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同乐滩村,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秦某德。该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经过期,至事故发生后一直向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但均未通过审核。3月27日,秦某德向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以鑫源采石场矿区山体滑坡的名义申请进行生态修复,有关部门向鑫源采石场下达了《责令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秦某德在收到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通知后,将鑫源采石场的石块开采以18.5元每吨的价格承包给蒋某峰。同日,蒋某峰又将开采矿山的爆破及石料运输工作以每吨12.8元的价格承包给周某、陈某息。

2024年6月初,陈某息带着宁某明、陈某连到鑫源采石场负责实施爆破工作。7月10日17时许,2名无爆破资质的作业人员宁某明、陈某连在装制裂管时操作不当,两人被爆破后产生的冲击波冲击及滚落的石头砸中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秦某德、蒋某峰、周某、陈某息查看现场,发现2名进行爆破施工人员已当场死亡,4人商量不能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及报警,只能与家属协商处理。于是将死者遗体搬离鑫源采石场至殡仪馆,陈某息在现场把爆破等相关物品销毁并搬离鑫源采石场。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无爆破资质作业人员在实施爆破作业时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秦某德、蒋某峰、周某、陈某息非法转包、承包,组织非法开采,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和直接责任。

此外,区自然资源局未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区自然资源局高溪市镇中心所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黄阳司镇镇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黄阳司镇同乐滩村村民委员会未发挥安全隐患排查前哨作用,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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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进行非法开采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秦某德、蒋某峰、周某、陈某息等4人,涉嫌犯罪,均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有9名工作人员建议给予相应处理,两家单位作深刻检查,同时建议对两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文|中国基建报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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