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基石铺就乡村振兴路

——福清市人民法院赋能增效打好产业兴旺“组合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日前,福清市挂牌成立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协同中心,着力打造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前沿阵地。这是福清市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为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赋能增效的生动实践。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近年来,福清法院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司法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不断强化司法供给和保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乡村振兴新画卷增添法治底色,奋力书写司法护航乡村振兴的“福清答卷”。

注重防未病 融入治已病

打好传统产业“振兴牌”

福清市龙田镇花蛤产业养殖规模庞大,拥有国家认定的“福清花蛤”地理标志,凭借技术管理优势,其花蛤苗供应了全国90%以上的市场。

如何让这个富民产业做大做强,打好渔业特色品牌,避免因诉讼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阻碍产业发展壮大?福清法院围绕“早预防、重调解、少诉讼”的目标,探索出渔业纠纷治理新模式。该院优化司法需求,组建法官团队,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规划和司法需求,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花蛤生产资料购置、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提供“点对点”服务15场次、解决问题26个,助力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行。

“我们还引导规范养殖,深入辖区养殖塘口调研,发放《致广大养殖户的一封信》120份,督促养殖户严守禁渔期、生产加工及仓储物流等相关标准条例,现场提供法律服务59场次,护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确保花蛤品质安全。”福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该院既要当好“法律指导员”,也要当好“调解辅导员”,聚焦未起之患,通过线上线下实时跟踪指导、释法答疑、及时化解,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2023年以来,该院快速帮助劳务人员追索被拖欠工资144万元,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

注重供给端 融入需求端

打好新兴产业“发展牌”

在“下沉市场”消费崛起背景下,夜市经济已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动力,但噪音扰民、堵塞交通、摊位争抢等常见矛盾纠纷也随之而来。福清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回应群众需求,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清法院设立法官联络点,成立“夜市纠纷调解室”,邀请当地乡贤与夜市商户代表入驻,对常见纠纷“即来即调即走”。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用好公证手段,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赋强公证在前、法院诉讼断后”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2023年以来,该院已诉前化解夜市纠纷256件。

“我们还打通涉夜市纠纷‘快立’绿色通道,安排熟悉当地风俗习惯的法官为商户、消费者提供诉讼服务28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等平台帮助商户、消费者立案、调解,兼顾商户经营、群众消费与依法维权诉求,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减诉累,按下司法便民‘快捷键’。”福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福清法院创新“法治夜市”模式,将购销旺季的每周六定为“夜市审判日”,实行“就地收案——巡回审判”工作流程,集中公开审理夜市纠纷案件,促成纠纷高效就地化解,能动演绎“身边的今日说法”,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