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路文昌小学卡口实行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交通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文昌路由南向北实施分时段单向限行措施,并于2024年9月17日同步启用文昌路文昌小学卡口,对违反限时单向通行规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具体通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
文昌路文昌小学门口路段

二、限时单行时段:

07:00至08:30 16:00至18:00

三、限时单行区域:

文昌路由南向北(秀江东路右转驶入文昌小学或河头巷左转驶入文昌小学)于上述时段禁止通行。

四、出行建议:

从爱婴路进入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如下图蓝底白色箭头路线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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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责任及处罚依据: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记1分(1116),并处以200元罚款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发告知。

特此通告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宜阳大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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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