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公布),结合哈密市实际,特制定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指南。
一、适用范围
1.对于严重失信主体,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2.对于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信用处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文件要求,可在线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申请修复。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的行政处罚按本指南执行,即本指南面向非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
二、修复条件
(一)一般行政处罚。一是要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已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3个月;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二)特定行政处罚。一是要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已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1年;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三、修复资料准备
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办理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或者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
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四、网上申请修复
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检索栏内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点击“搜索”,找到主体;找到“行政管理”点击下方“行政处罚”分类,可以看到该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查看行政处罚信息右上角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说明:当“在线申请信用修复”按钮为灰色,表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当“在线申请信用修复”按钮为红色,则表示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具备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条件)。
五、申请修复办理流程及时限
符合修复条件的,按照信用(中国)网站指引,上传对应材料,提交成功后,哈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主体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自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按程序终止公示。“信用中国”网站通过预留手机号码向经办人发送“办理进度查询码”经办人可在“信用中国”https://public.creditchina.gov.cn/htmls/rep-air3/repairSearch.html查询办理进度。
六、公示信息异议申诉
经办人认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有误、公示期限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可按照“信用中国”网站异议申诉流程提出申诉,经核实符合申诉条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放“在线申请修复”权限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后并提交修复材料。
温馨提示:不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可能影响企业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申请奖补资金、业务办理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建议您为了企业长远发展,及时主动修复失信信息。
七、修复流程指引操作
第一步:百度搜索“信用中国”或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第二步: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
第三步:显示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
第四步:点击行政管理的行政处罚
第五步:查看“在线申请修复”显示状态,红色表示可以修复,灰色为不能修复,点击下载修复申请材料
第六步:按要求填写信息(注:不准调整或变动下载模板)
第七步:点击在线修复
第八步:选择受理点省级及城市(注:根据做出的行政处罚单位所在省和城市保持一致)
第九步:按要求填写信息(注:经办人是法人,需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十步:上传资料,点击提交。
八、防诈提醒
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提出可帮企业加快修复时间、填写提交修复材料等任何借口或理由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等,均为诈骗违法违纪行为。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办对外咨询电话:0902-2232023。
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编辑|雷慧
责编 | 赵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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