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针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持续开展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监督活动,将常态化监督融入法院执行工作之中。
偃师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如我在“执”解民忧”活动,强化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近日,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应区人民法院邀请,安排两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此次人大代表见证监督下的法院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行动开始之前,偃师区法院执行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按照“一案一策”的执行战略,逐案研判施策,确保执行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
王某申请执行焦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如实报告财产、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遂前往目的地对其进行拘传。拘传过程中被执行人焦某极不配合,在执行指挥中心的调度支援下,最终顺利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询问以及调解下,被执行人焦某的态度也终于缓和下来,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执行款2万元,该案予以执行完毕。
此次活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人,其中执行完毕结案1件,和解结案3件,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5.4万余元。
“我已经多次参与区法院组织的集中执行活动了,每次参与,都有很多感触,执行工作压力很大,“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事情。只有把执行工作做好了,执行有结果,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区人大代表张治国表示说。
“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对偃师区法院持续开展执行工作监督活动,可见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程度之高,我们区法院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用足、用强、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强大威慑,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关切。”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说。(赵海颖 王 前 牛朝霞)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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