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潮州市枫溪区达纷霓陶瓷店因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25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潮州市枫溪区达纷霓陶瓷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 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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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