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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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活动对物种迁移的影响使得部分生物突破原有的物理隔绝,一些缺乏天敌、繁殖力强的外来物种会逐渐破坏侵入领地的生态平衡,外来物种一旦形成优势种群将严重影响国家生物安全。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红耳彩龟因头部两侧的红耳特征而得名,原产于美国南部及墨西哥东北部,又称巴西龟、巴西彩龟等,由于其强适应性和繁殖能力,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并于2022年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2022年10月21日傍晚,被告人易某驾驶粤澳两地牌照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珠海,海关关员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从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发现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

易某声称携带这些“龟苗”入境是为了育苗繁殖,但却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拱北海关技术检测,涉案活体龟类动物中有2015只为巴西红耳龟,而巴西红耳龟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名单内并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

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易某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4年4月12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非法引进巴西红耳龟的被告人易某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2024年9月19日,珠海中院对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认为,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易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易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目前,我国非法引进的外来入侵物种已超过660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形势严峻,本案的成功办理,为打击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犯罪揭开了序幕。严防外来物种入侵,筑牢国门生物安全屏障,司法机关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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