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偷逃国家税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财务人员建立个人银行卡管控系统,使用345张个人银行卡走账,资金流水高达800~1000亿!”

近期,山西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下称“新金山公司”)惊曝特大偷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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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举报偷逃国家巨额税款的实控人至今逍遥法外,而作为该特大偷税案举报人之一的林为民,却突然遭到襄汾县公安经侦大队的“跨省”抓捕。

笔者多方打听得知,林为民是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抓的,而其所谓的“挪用资金”,实际上是新金山公司数十名实际投资人以向公司借款的形式实施投资分红,案涉投资分红款共计8000多万元。

此前,时任新金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林建国也曾向襄汾公安报案称,新金山公司实控人用340多张个人银行卡将公司20多亿的资金转走,涉嫌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问题,但至今却得不到襄汾公安的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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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资金20多亿,襄汾经侦拒不立案

自2024年1月开始,新金山公司前员工林为民,向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部门实名举报新金山公司实控人长期利用345张个人银行卡走账偷逃国家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了345张银行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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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新金山公司也加入举报队伍,对公司实控人进行举报。

2024年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新金山公司送达“临税三稽调[2024]1001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要求调取该公司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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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时任新金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林建国,向襄汾县公安局报案,称公司实控人挪用公司20多亿的资金。2024年5月7日,林建国配合襄阳经侦大队做了笔录,并提交了报案材料。

2024年5月23日,林建国向襄汾经侦大队柴东红大队长发短信,询问该大队对其报案事宜的处理情况,但未获回复。

2024年7月10日,林建国以新金山公司的名义,向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寄送《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督促公安机关对新金山公司实控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予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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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监督申请书称:“福建华亚集团有限公司系新金山公司大股东,许长球为华亚集团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新金山公司自2003年成立至2019年期间,许长球一直是新金山公司实际控制人,这期间他利用实际控制人之便,将新金山公司20多个亿的资金陆续转至340多张个人银行卡账户内,其中在2018年许长球私自以调拨资金的名义签字批示将两个多亿的资金转至其儿子许能多、亲家刘喜和陈松根个人银行账户内,这些资金至今仍未向新金山公司归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现上述情况后,本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向襄汾县公安局报案,但至今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期间我公司负责人多次尝试与襄汾县公安局经侦部门负责人联系,均未得到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许长球、许能多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对许长球涉嫌挪用资金的行为不予立案是错误的,使得违法嫌疑人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也让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立案监督,恳请贵院依法审查,督促公安机关对许长球等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予以立案侦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但蹊跷的是,襄汾县检察院对新金山公司和林建国的立案监督申请同样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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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新金山公司实控人涉嫌挪用资金问题十分严重。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整个新金山公司被许长球以福建华亚集团控股的名义所把控。从2003年至2019年,许长球通过向340多张个人银行卡转款的方式,将新金山公司20多个亿的资金非法转至其次子许能多或指定账户,至今资金最终流向不明。其中,许长球在2018年签批,以“调拨”名义将新金山公司名下2个多亿的资金转至许能多、刘喜、陈松根的个人账户,至今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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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经公司财务人员的对账资料、公司内账显示,许长球控制的华亚集团欠新金山公司700,240,279.18元、其次子许能多控制的万宁华亚置业有限公司欠新金山公司332,000,000元、其长子许威控制的成都博越钢铁有限公司欠新金山公司286,640,880.90元,上述欠款共计超过13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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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长球的控制下,新金山公司账务造假十分严重,资产基本被其父子掏空。2020年9月,福建华亚集团作出的“闽华集综字【2020】第19号”公告文件显示,当时有企业愿意出价22~25亿受让新金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也就是说,新金山公司的实际净资产为22~25亿,还不算被许长球父子挪用侵占的30多亿资金,该数据是与公司内账相符的。如果加上对外债权和流向不明的资金,新金山公司总资产应超50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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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许长球于2023年12月31日编制的外账,新金山公司“期末数”资产总计为1,860,551,706.63元,“期末数”负债合计却高达2,011,391,319.71元,公司资产为-1.5亿,用账务造假明目张胆地诈骗社会实际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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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后的新金山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发出《关于公司现状的通告》。

通告称,新金山公司系福建华亚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但2019年起至2024年7月期间,郑志杰、林友等人利用实际管理新金山公司之便利,恶意对抗华亚集团的监管,致使华亚集团对新金山公司彻底失控,从失控至今,华亚集团没有从新金山公司拿过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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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通告》并没有否认在2019年之前将公司资金转入华亚集团、或许长球父子控制的公司账户、以及私人账户的事实。

针对上述许长球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等问题,被害人多次向襄汾公安报案,但在铁证面前,不管林建国等人如何报案控告,襄汾公安、检察均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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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偷税案偷税者没事,举报人被刑拘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新金山公司实控人实施的偷税金额大得惊人。

北京中杰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杰瑞会专审字(2022)第014号”《专项审计报告》表明,仅2011年,新金山公司就至少用到49个个人银行账户收付款,收支流水高达53亿余元。

此外,新金山公司2017-2018年内账出纳现金日报表显示,其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公司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入50.51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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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说明,新金山公司实控人指使财务负责人安排建立个人银行卡现金管控系统,大量使用个人银行卡进行偷逃税款等业务结算,在2023年12月以前是新金山公司的常态。

据不完全统计,新金山公司的实控人用于走账的个人银行卡多达345张。经新金山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推算,近二十年来,345张个人银行卡走账的流水预计高达800~1000亿元。按照银行流水金额计算,新金山公司实控人应当补缴多少税款?当然,这只是推算,具体数字以税务机关的最终调查结论为准。

实际上,要查清新金山公司具体偷税金额并不难,税务部门只要联合公安机关调取上述345张个人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就足够了,至于“账外账”的问题,暂时根本就不用去查。

再说了,据知情人透露,目前新金山公司的实控人已建立防止税务部门调取“账外账”的防火墙,即:指使公司总经理林友潜逃到境外去了,税务部门一时根本调取不到新金山公司的内账资料。

当然,税务部门的办案智慧是我们遥不可及的,只是看他们是想“真查”、还是“假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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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新金山公司实控人涉嫌偷税案就已经很离奇了。但更离奇的是,作为该偷税大案举报人之一的林为民,竟然在实施上述举报行为后,于2024年9月9日被襄汾公安经侦大队“跨省”福建给抓走了,理由是“涉嫌挪用资金”。

目前,林为民已被刑事拘留,而作为涉嫌挪用资金金额高达20多亿、偷逃国家巨额税款的实控人,至今却逍遥法外、高枕无忧,这着实令人难以理解,究竟是谁在为实控人充当“司法打手”?又是谁在为实控人的偷税、挪用资金犯罪充当保护伞?

同一片蓝天下,林为民等人向实际投资人分红8000多万被控挪用资金罪,而实控人挪用公司20多个亿却安然无恙,难道这就是法治?这就是公平正义?

为此,期待上级司法机关、纪委监委、审计机关等部门对此案予以关注,并派联合调查组查一查该案背后是否隐藏着司法腐败问题,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关于本案的进展,媒体将进一步关注!(来源: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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