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叶县分公司因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被处以罚款5500元

2024年09月27日,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叶县分公司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叶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刚

住所:洞井街道中意一路579号红星电脑电器城5栋3号门面

品牌:邮政速递

二、案由

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三、主要事实

2024年4月,国家邮政局实名制监督管理系统实名异常风险监测预警,在2024年4月6日至4月23日期间,你公司9486604013057、9486589119257、9486513209557等87个运单号存在证件号码长度不合规的情况,未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给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5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做好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按照要求收寄录入实名信息上传国家邮政局安易递系统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2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