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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有效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您: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筹资标准确定为:一般居民缴费500元/人(含2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学生少儿230元/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财政资助参保。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申报参保缴费,无需在其他缴费渠道缴费。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的没有等待期, 2025年1月1日零时生效,参保缴费居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医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会有一定时间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主要两种:一是线上缴费,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江苏税务”APP或泰州通APP缴费;二是线下缴费,携有效身份证件至农商行、农行各网点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线下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抵御疾病风险、防止家庭因病致贫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屏障。我们要树立“未雨绸缪,预防为主”的观念,深刻理解“参保即保障,未保则风险”的现实意义。请您及时为自己和家人参保缴费,以免自己和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受到影响。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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