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二十八条,对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制定程序、实施应用等作出了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属于国家标准,是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的标准化文件。

类型上,划分为规范类和报告类两种类型,其中规范类技术文件旨在为技术尚在发展中的标准化对象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报告类技术文件旨在提供资料性信息。

管理机制上,规定了全过程征求意见,遵守采用国际标准和专利处置的有关规定,不安排制修订经费等相关制定的总体要求。

实施效力上,考虑到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的技术仍处于发展过程中或仅包含资料性信息,所以明确其不具有强制性或行政约束力

为了加快国家标准化文件的供给,满足市场需求,《征求意见稿》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简化了制定程序阶段,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程序划分为项目提出、技术审查和批准发布等阶段。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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